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

05.06.2017  09:21

为加快推动《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保障天水、平凉、庆阳3市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渭河北道桥国考断面、葫芦河一号桥省考断面水质尽快得到改善,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5日在天水市组织召开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红主持,天水、平凉、庆阳3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渭河流域9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及环保局负责人共约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天水、平凉、定西3市政府分别汇报了《北道桥断面、葫芦河一号桥断面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葫芦河、水洛河不达标断面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和《散渡河(牛谷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落实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共商治污达标对策。

会议指出,渭河流域是我省重点流域,产业结构复杂、人口居住密集、污染负荷较重。今年以来,渭河北道桥国家考核断面相较于去年同期水质有所恶化,截至目前,综合评价结果仍未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要求。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1-3月全省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下发后,天水、平凉、定西3市政府积极行动,及时制定印发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县区积极推进,在水污染防治规划、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城镇环保设施建设、控制新污染源、实施企业污染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近2个月考核断面水质有所好转。但是从整体来看,无论是水环境质量还是重点工作推进,距离国家考核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目前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原因既有河流生态流量小、污染负荷重的客观因素,也有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环境监管执法不严、治污能力薄弱等主观原因。地表水环境质量是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已纳入国家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甘肃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如果渭河北道桥国考断面水质全年综合评价结果不能达到考核目标,将导致全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无法完成,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有关市县政府负责人将被国家环保部约谈,责任区域涉水建设项目也将被限批。

会议要求,各有关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步伐,尽快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各地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整体推进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 精准监管,全面开展污染源排查。加密重点河段分段监测,及时分析污染物浓度变化,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重点镇和干支流汇入口的排查力度,测算农业源、移动源污染强度,进一步有针对性的优化控源减污方案。 三是 严格落实整治方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工作,分解落实达标整治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对排查出的污染贡献大的排污单位采取限产、限排等强制性手段,确保各项控源减污措施落实到位,尽快降低污染源对考核断面水质的影响。 四是 进一步加强流域联防联控,平凉和天水两地政府应尽快协商建立葫芦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在联防共治、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应急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葫芦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举措和办法。定西、天水要按照已签订的《定西-天水渭河流域水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框架协议落实到位。 五是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要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地级、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严格按照环保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整治,尽快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六是 科学设计治污工程,各地要积极申请国家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优化水污染防治工项目设计。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要抓紧推进,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工程实施到位。 七是 有效防控环境风险,进一步巩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成果,对沿河环境风险点再督查、再盘点,重点做好“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九大”召开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