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一岗双责”的几点思考
当前,作为执法单位的地税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逐步增多,也更具隐蔽性,地税干部一旦放松警惕就有可能落入“陷阱”,踩进“雷区”。新时期如何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现税收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领导的“率先垂范”是落实“一岗双责”的首要保证
正所谓,正人先正己,身正令才行。领导干部是税收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唯有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才能身体力行,激浊扬清。“率先垂范”绝不能停留在决心表态、要求他人上,而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一要克制私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长乐,有权必有责。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顾全大局,令行禁止。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风清气正。用高标准要求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检查、改进、提高自己。
二、增强自我约束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基本要素
落实“一岗双责”归根到底还要以自我的约束规范为基础,抓住主要矛盾,牢记“权利就是责任”,“权利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淡化“官念”和权欲,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组织收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不误”,要想办法,挖税源,将税收任务及时分解,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要吃准、吃透相关政策、文件,该检查的检查,该核定的核定,积极下户向企业调取第一手资料,做好征管基础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接受纳税人宴请、不接受纳税人礼金,不参与纳税人安排的“活动”,自觉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提高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成效,切实做到“两副担子一肩挑”。
三、制度的规范落实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实施落实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提高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增强执行制度的责任意识。一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坚持党组的统一领导,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汇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深入基层分局和分管部门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办道德讲堂,上好廉政党课。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四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各项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
四、绩效考核和督查落实是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
落实“一岗双责”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抓手:一是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使任何一个业务处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监督。二是规范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管和事后查纠相结合的税收执法风险内控体系,增强干部队伍的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将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防范相结合,开辟绿色服务新通道,大力开展“一窗式”服务、“免填单”服务、“同城通办”服务、COM-POS为主的电子缴税服务等,不断创新服务措施,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干部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既考核税收业务指标,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促进干部责任落实。五是加强日常督察,严格纪检监察的监督,将监督的触手伸至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六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必备手段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惩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疏于管理、有法不依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在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存在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同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健全信访快办快结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督合力,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
瓜州县地方税务局 杨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