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启动对厅属8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24.06.2017  16:2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6月22日,省建设厅启动了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决定派出2个巡察组,从6月26日开始分别对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3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每个单位7至10天左右。会议由省纪委派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组长马少相主持,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单广宁,厅党风廉政建设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驻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咏中同志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传导责任压力的重大举措。要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巡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等。被巡察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问题整改。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

马少相同志要求: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的特点,并以巡察工作为契机,对厅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通过巡察,使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得起各项考验。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密切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工作,为今后开展巡察工作积累经验,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落实“两个责任”的问题,确保建设系统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