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财政收支审计: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2.26亿元

30.07.2014  08:44

  原标题:省审计厅对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2.26亿元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穆光鸣)在昨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省审计厅厅长武毅向大会作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据悉,省审计厅对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共完成对财政厅等12个省级单位的预算执行了审计,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2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同时对白银市政府、武威市政府、张掖市政府和28个县区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2.26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6.93亿元,挽回损失116.23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金额4.58亿元。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显示,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255.96亿元,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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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

  省级128个预算单位71个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在对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省属173户企业中154户企业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省级128个预算单位中71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个单位少列资产配置预算5598.4万元;部分年初预算批复较迟,如当年5月批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6月批复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预算,3至9月份3次批复车辆通行费收支预算;预算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如扶持企业发展的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分别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管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8.5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3亿元,支持投向上交叉重复,未能统筹使用。

   10个企事业单位未及时申报社会保险费1.94亿元

  省地税部门在“营改增”减收、征管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强化税收征管,各项税费增长15.71%。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县区地税征收部门将2013年度税款1.79亿元延缓至2014年1月后入库,10个企事业单位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2516.45万元、社会保险费1.94亿元;部分困难企业认定不够规范,减免税审批时间较长。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未全面反映减免税实际情况,当年实际减免12.2亿元,数据库仅显示2.85亿元。

   10个省级部门尚存一些问题

  省审计厅对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省扶贫办、省广电总台、省戒毒管理局、省妇联10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直部门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省司法厅上年结转结余908.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省戒毒管理局未将劳教系统提高保障水平经费1058万元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8个单位少计收入1.24亿元,4个单位少计支出7056.6万元,5个单位少计结余2236.88万元;9个单位少计装备仓库、演播室等固定资产3.93亿元,2个单位少计工程欠款等负债6434.6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3亿元。其中省国土资源厅应缴未缴耕地开垦费等1.22亿元,省人社厅应缴未缴房屋租赁等收入184.86万元,省公安厅警察职业学院未及时上交学费、培训费2972.84万元;省人社厅及其所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违规收取培训费等258.07万元,省扶贫办所属鸵鸟中心向职工及社会人员违规集资358.9万元。

   6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省审计厅延伸审计了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局、省农牧厅、省卫计委、省残联6个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省扶贫办及所属兰州分院等3单位6224.67万元、省林业厅及所属白龙江林管局等4单位2928.62万元闲置未使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有待加强。10个单位在财政拨付资金3025.69万元7个月后才申报采购计划;18个单位收到财政专项资金2.01亿元后当年未采购,其中3个单位的检验设备、应急检测设备、动物防疫物资2003万元跨2个年度采购;专项资金分配链条长、参与部门多。延伸审计的6部门年初预算安排专项38.39亿元,第四季度分配14.48亿元、占37.7%,其中12月下达5.86亿元,未能在当年发挥效益;项目安排批次多,资金使用分散。

   多市州存在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

  省审计厅对华亭等6个省财政直管县审计的同时,结合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和28个县区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市州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滞留专项资金;县区主要是财政管理改革不到位、收入征管不规范,基层单位和乡镇财务管理薄弱,项目进度缓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较为突出。对兰州等3市本级及所辖城关等6县区交警、运管、工商、城管4部门罚没收入审计发现,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违规设置非税收入过渡户、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问题。同时还存在罚没收入与补助经费挂钩的现象,如定西市政府会议纪要规定,对交警罚没收入按100%安排办案经费;其中80%返还,20%根据项目申报情况予以返还。省审计厅向上述单位和市州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就抓好审计整改、加强和改进工作送达了审计督办函。有关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延缓及未申报缴纳税款已整改到位,解缴入库预算和非税收入2.35亿元,定西市政府已废止罚没返还的规定,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社保、民生审计】

  保障安居工程:

  取消违规重复享受

  保障房待遇801户

  据悉,省审计厅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够严格、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省监察厅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启动问责程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4年5月底,出台完善6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资金管理1.04亿元,对20个建设项目加强了质量管理,取消违规重复享受保障房待遇801户,追回违规领取的租赁补贴73.6万元,腾退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144套。

  对全省2012至2013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使用方面,滞留闲置资金1.95亿元,挤占挪用资金1092.54万元,配套资金未落实1.16亿元,资金管理不规范2112.62万元;项目管理方面,擅自调整项目计划3645.3万元,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发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