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局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13.08.2015  18:32

甘宗发〔2015〕75号

 

省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依法行政中期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中期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按照年初确定的思路和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一定进展,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 加强学习 宣传 培训,不断提高法 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我局把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来抓。认真落实《2014年—2018年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围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法守法用法等内容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和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使各级宗教党政干部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观念、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观念、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和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了各级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宗教矛盾、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意识与能力,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识与能力。

一是 严格落实学法制度。 2015年初制定下发了局党组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全年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时坚持落实学法制度。 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中共甘肃省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意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上党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周末讲坛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把专题教育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法 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4月,在北京大学举办全省各县(市、区)宗教局长法治培训班,对全省87个县(市、区)宗教局长及省宗教事务局部分干部共计93人进行了培训。举办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全省基督教教牧人员、全省藏传佛教工作重点乡镇负责人和乡镇寺庙工作人员等政策法规培训班10余期,邀请兰州大学、西北民大、省委党校等院校法学教授为参训学员做法治讲座。选派处级干部参加法制办联合清华大学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和行政学院举办的法制培训班,15名处级干部完成省委组织部委托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基地“四个全面”培训全部课程。 四是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法律“七进”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按照国家宗教局安排,研究下发了《甘肃省宗教事务局关于2015年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活动部署开展以来,全省各地积极响应,立足实际、多措并举,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五是积极做好法 教育宣讲工作。 支持相关市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局领导分别在社会主义学院、天水、白银、金昌、张掖、甘南州、临夏州等地举办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中青年教职人员及管委会主任、寺庙办工作人员等法治培训班上,做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宣讲。 是注重形成学法 常态。 我局在党组中心组、局务会、支部学习、“周末讲坛”和个人自学时注重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邀请省法制办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局系统作了专题讲座,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先后两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不断提升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素质。

(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 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要求,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核实清理。共清理出各类行政职权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7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0项),梳理出责任事项198条、追责情形294条,并及时将除涉密以外的28项各类行政职权全部上传至甘肃政务网及时公开。 二是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对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和《方案》中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均未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三是编制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和受理单。 根据省政府和省审改办要求,对我局所承担的7项行政许可项目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和受理单,目前,已上报省审改办进行审核。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推动机关决策法 化、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 完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 我们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机关工作规则》,着重细化了会议议事、请示报告、依法行政等重点事项,突出强调了决策的责任和程序,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把与宗教界、学术界和政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协商研讨作为必经决策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工作决策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公开公正原则。 二是 实施责任追究。 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定的各项决策都形成了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催办落实,并实行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 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 在天主教地下势力就职转化、藏传佛教反自焚、伊斯兰教内部矛盾纠纷处置等工作中,均提出了风险评估意见,及时上报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和省委、省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 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做到持证执法 对我局54名行政执法人员发放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了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法制办的要求,制定《甘肃省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书的制定。 起草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意见》;为规范我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完成《甘肃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初稿。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展“一户一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宗教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应提交有关消防证明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 完善并推广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按照《甘肃省宗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

(五)拓宽监督渠道, 强化行政监督问责

一是 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案件。主要对涉及信教群众权益保护、宗教内部矛盾纠纷、落实宗教政策等方面的信访上访问题,耐心细致地做上访群众的工作,认真核查信教群众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为确保上访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局机关专门确定信访接待人员,实行专人登记,专人接待,协调处理。 二是 继续聘请10名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加强局机关党风政风建设的监督员(民评代表),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征求对我局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设立邮箱,畅通联系渠道。 三是 继续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半年,发通报批评1期,廉政约谈17人次,提示提醒1人次,处理上访投诉工作人员效能案件1起。 四是 深入督查调研,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对基层宗教工作部门的监督问责,4月份,我局组成六个督查调研组,先后深入全省14个市州、45个县区、5个乡镇宗教工作办公室和149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七证一户”办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财务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调研。并专门对督查调研情况进行分析讨论,汇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措施意见,形成了《2015年全省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五是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年初全省宗教局长会议上,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将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纳入与各市(州)宗教工作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加强对市(州)宗教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督办检查,采取综合、专项、联合、催报、实地、跟踪六种督查方法,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六)核实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 核实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国发〔2015〕27号决定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对国发〔2015〕27号决定中将涉及宗教工作的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我局已于2014年5月上报并经省审改办审核,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25项减少到目前的16项。 二是 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和受理单,优化了审批流程、减少了环节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明确规定了办理要件、办理程序,规范了申请、受理、审查、批复等环节。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抓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政风行风转变。继续落实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文件简报和厉行节约等要求,建立健全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

(七) 突出重点环节,全力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我局按照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思路和相关法规规章要求,重点通过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促进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一 深入推动 和谐寺观教堂 创建活动。 制定下发《关于2015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对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进行了部署,全省各市州、各宗教团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创建活动得到持续深入推进。认真做好全省第二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筹备工作。 二是 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进行考核。 根据《甘肃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程序,建立健全考核档案,坚持把结果同宗教教职人员证、生活补助费发放、政治安排、宗教活动场所评比表彰等挂钩,形成了奖罚机制。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考核结果较好以上占89.5%,教职人员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占76.7%,有效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规范管理。 三是继续推进 宗教活动场所 七证一户 办理工作。 始终把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作为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解决办证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疑难问题,加大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协调力度,通过减免费用、简化程序等优惠政策,持续抓好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消防安全合格证、建筑质量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账户等“七证一户”办理工作。 四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管理。 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管理,根据《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扩建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甘宗发〔2009〕63号),进一步对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改扩建问题,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监督核查,遏制超标准、超豪华建设和私设乱建等“乱象”问题,有效维护了场所设立和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 五是加强信息工作,扎实推进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6部局《关于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完善省内宗教类网站依法监管措施,引导宗教界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在网站、博客、QQ群、微信中的正确舆论导向,加大网络舆情研判,防范端思想散布和蔓延,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不断引导网络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先后制定《移动工作站技术方案》、《机房搬迁及综合布线设计方案》和《宗教视频工作设计方案》。加强局政务网站和朝觐报名网站更新维护,加快宗教信息网络建设,全省已有4市29县完成宗教网络互连工作。

(八)积极妥善处理,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 继续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挂牌销号制度》,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挂牌督办,逐个制定排查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是 积极调处解决民勤县法幢寺住持和县宗教局矛盾纠纷问题。 三是 妥善处置临夏、兰州等地信教群众上访及兰州市东川拱北与甘肃艺博公司矛盾隐患问题。指导东川拱北、安国拱北、下西园灵明堂等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伊斯兰教领域稳定。

(九)明确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在《2015年宗教工作要点》中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落实,并将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纳入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实行年度考核奖励。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确定政法处为具体办事机构,明确了职责,并将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落实年”工作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推进。但按照《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和改进提高。 一是 对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 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缺失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亟需加强。 三是 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规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同时,对照《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深化“周末讲坛”和读书学习活动,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养。

二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坚持以法治的方式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建立信息化管教职人员、规范制度管宗教活动、民主财务制度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设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积极联系省法制办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书的制定,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和受理单上网公布,并严格督查做好落实。研究制定《甘肃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执法流程图,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并将行政处罚执法文件报省法制办审核和备案。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时上报案卷评查工作报告。

三是认真做好宗教重点工作的依法管理。 进一步加大藏传佛教寺院管理,举办藏传佛教乡镇寺庙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班;加强道风道纪建设,指导纠正小型佛道教场所建设的规范化运作;完善佛道教场所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悬挂标识牌等工作。伊斯兰教领域继续支持伊斯兰教界开展解经和讲“新卧尔兹”活动;排查化解门宦内部矛盾纠纷,积极防范宗教极端主义思想蔓延;全力统筹抓好年度朝觐工作。进一步加强移民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乱象”治理等问题。指导协调做好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

四是持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进一步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纠治“四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的有力抓手,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强化机关行风政风,强化政治规矩,严格制度约束,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我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甘肃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