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04.11.2014  20:30

11月3日上午,省环保厅再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在前期组织学习基础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决议》的说明,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专题学习。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主持会议,厅党组中心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责任人30余人参加学习。

会议在学习原文基础上,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科学谋划、顶层设计,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具有战略意义和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

王建中厅长在会议结束时进一步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一是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 进一步学习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握中央关于加强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新环保法结合起来。 要以深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对环保部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难题进行深入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与办法,切实提高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效能,增强环境监管和执法权威,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三是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要在学习四中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省委王三运书记在全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以我为主、从我做起,以自己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研读领会全会精神。 四是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起来。 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真正打牢思想基础,从根本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确保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