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报

14.08.2015  12:57
 

第29期

 

听汇报提问题  看成效抓落实

——委党组督查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

 

按:根据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工程规定(甘发改党组〔2015〕32号),8月9日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督查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周强专题听取各委领导分管领域工作汇报并逐一分析点评,现场督导检查了部分支部的工作。在家委领导、各处室(部门)支部书记、委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各委领导工作汇报摘要印发,参阅交流。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剑(分管业务涉及价调、商价、服务、收费处及省价检局、成本局、监测中心、认证中心等1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年初约谈了各涉价处室负责人。按全委安排,完善了涉价处室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和带领处室干部加强党性教育、落实廉政要求,及时提醒、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在简政放权、修订定价目录、调整价费标准、建立权责清单、开展价格检查、成本监审、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等重点工作中,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双联行动”、“效能风暴”、“先锋引领”、“党员进社区”等载体培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等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加强各处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牢固树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意识。建立健全请示报告、首问负责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有效杜绝了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办事推诿及“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严格请销假制度。大幅度减少了价格审批事项,与财政厅联合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坚持价格执法人员廉洁情况回访反馈制度,坚持两人以上鉴定的规定。上半年分管的处室及干部没有被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也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举报。

党组成员、副主任包东红(分管业务涉及办公室和投资、外资、重点处以及外贷办、重建办、后勤中心、省工程咨询中心等1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根据全委安排,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分管处室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的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做到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交心“两个常态化”。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措施等大政方针,及时传达、贯彻委党组一系列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重在“抓落实、干到位、创一流、争上游”。持续整治“四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各分管处室(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大项目安排集体决策。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双联”行动、先锋引领行动等结合起来,多次带领分管处室(部门)党员干部赴联系点甘谷县古坡乡瓦泉峪村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慰问等活动,积极协调实施了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农牧业发展等方面项目。梳理“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四抓一保证”活动,形成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务实之风。

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江(分管业务涉及产业、高技术、资环、经贸和人事处等5个党支部):以身作则并要求分管处室支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注并掌握国家在产业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资源环境、经贸流通等领域最新动态,加强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分析研究。分管各处室选举了支部委员会及党支部书记,靠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4+1”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守党风廉政纪律,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做到将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涉及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均由分管各处室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业务工作“AB”岗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联村联户、先锋引领行动等活动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积极创建“五型”机关,引导党员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旭(分管业务涉及监察室1个党支部,还涉及协助周强主任分管的稽察办党支部):协助党组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应省直机关工委邀请向省直单位代表作了《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的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撰写学习笔记6000字,按期完成在分管处室讲1次专题党课任务。学习王岐山、张晓兰等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党组贯彻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及各基层党支部。协助党组完成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召开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根据省委考核组对我委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监察室干部接受纪检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共计20余次。赴临夏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监督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投资项目、价格管理全过程。全程监督了省信息中心2015年人员招考工作。邀请省纪委专家作廉政辅导报告。约谈了部分“高风险”处长及监察室全体人员10余人次。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三转”,聚焦主业。整理出了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违法”的制度清单。在重要节日都明文要求或发送提醒短信、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防止“四风”反弹。落实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了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提醒、抽查分管处室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上半年共受理、核实信访举报9件。按照党纪规定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党组成员、副主任贠振荣(分管业务涉及交通、社会、就业、经协处和西湖大厦、北山林场等6个党支部):按照全委安排,分管各处室单位党支部能认真履行支部书记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和交流学习。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自评。要求分管处长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点。在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等,严格按规划执行,严格审查审批前置性手续,经处务会议讨论集体决策,从工作人员到副处长到处室负责人逐级审查签字。严把资金渠道关。对分管的三个委属单位抓住涉及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委内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夯实拒腐防变的基础。严管身边人、家属、亲属等人员。要求各党支部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岗位职责、理清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积极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截止目前,分管处室单位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砚(分管业务涉及体改、地区、农经处和代赈办、公管办等5个党支部):按照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工程要求,修身正己,建立了以我为党建与业务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负责具体工作的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机制,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考核、同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先正其身,后正其人。按照业务、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原则,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讨论中央及省委最新思想和委党组最新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了《强党性守纪律主题党日教育学习资料》、周强主任在全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会上的报告等。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国家发改委青年读书论坛等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月听一次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和党组织创建活动,代赈办党支部主动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联系争取支持;体改处党支部主动加强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工作;地区处党支部进一步增强了起草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以党建促双联助扶贫,体改处党支部推选优秀党员到双联点驻村帮扶;公管办党支部研究制定了在招标投标领域对全省精准扶贫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的意见;农经处党支部就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地区处党支部仔细摸查帮扶点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状况。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地方申请、处务会讨论提出初步方案、报我审核后上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下达的工作流程。代赈办、地区处党支部对负责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我和各支部书记按照委党组约谈提醒要求,第一时间将相关精神传达给支部及党员干部,从源头防范了腐败风险。

党组成员、副主任曹天民(分管业务涉及法规、综合处及西开办和省经济研究院等1个机关党委13个党支部):根据委党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以支部建设为核心,落实了“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和要求及时传导到每一位干部。严格执行债券发行、重大项目前期费资金、退耕还林还草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办法,强化程序管控,规范工作流程,有效降低廉政风险。围绕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及经济形势综合分析、“十三五”规划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加强业务学习。“”字当头、“”处发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8个严禁52个不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分管各处室支部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

省能源局局长孟开(分管业务涉及电力、煤炭和新能源处等3个党支部):注重勤学善思,组织分管处室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到深学深思、常学常新。注重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十个一”工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梳理、订立能源局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压缩自由裁量权,火电项目都能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评选;新能源项目全权由市州自主确定项目业主。全面下放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电网项目核准权和光电项目备案权限,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以国家能源局查处的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照“三严三实”查摆问题,超前谋划、实际争取实施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和陇东煤电基地发展规划。注重能力提升,引导分管处室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逐条跟踪落实。以上率下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秉公用权,加强公费支出管理。

副巡视员刘肇华(分管业务涉及机关党委1个党支部):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机关党委的主业。上半年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发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材料,组织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35人次、观看《江姐》等接受传统教育150人次、参加国家发改委青年读书论坛4次;有28名支部书记参加了主体责任专题轮训班、15名处长参加了“廉政大讲堂”。将支部全部建在处室,实行“一岗双责”。制定并印发了6份关于规范和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据实测算并公示了党费标准。开展了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会同纪检、监察室承办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补充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大会。制定了委党组关于2015年双联行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委双联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三年来全委双联帮扶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开展了全委双联帮扶项目对接。牵头组织了宕昌县、礼县双联行动协调推进会议并完成了年中督查、贫困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人选衔接、报送等工作。完成了《宕昌县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融合联动总体规划(2015—2020)》编制工作。部署了“四抓一保证”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周活动、先锋引领行动等工作,组织完成了2015年“阳光在线”节目直播和相关问题落实。参与了全委的基层调研、项目观摩等活动。完成了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中心组学习督查、“四个全面”学习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座谈和省委组织部“三严三实”调研督导等5次检查汇报工作。上半年印发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报》23期,印发委党组、机关党委文件33份,提交委党组会审议了9个党建议题,《甘肃日报》等媒体刊播发消息13次,“阳光在线”直播节目3次3小时。

省经济研究院(省信息中心)党委书记石磊(分管业务涉及本单位所属办公室等1个机关党委10个党支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关党委和监察室列席的会议制度。对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坚持处以上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举办了“课题招投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专题讲座。成立了中心机关党委。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基层支部、各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4+1”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话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红色革命历史题材影片《血色宣言》。组织年轻党员干部赴酒钢集团、金川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制定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开展了主题研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高台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制定并修订了经济研究专项经费、课题、资产管理办法。继续推进了“双联”工作。对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层层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级开展了廉政约谈。邀请上级监察部门及院监察室、机关党委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参加了全委警示教育活动。

省工程咨询中心主任杨新民(分管业务涉及本单位所属办公室等1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部署、过问、协调、督办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约谈相关人员,传导压力,向委分管主任汇报中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坚持每周四下午定时学与重要主题随时学、党总支集中学与支部分散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半年中心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6次,职工撰写学习笔记20余万字。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到工作学习中,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委党组制定的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廉洁从政八项公开承诺等规定以及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会议公文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严约束,防止“四风”的反弹。召开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签订责任书、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点、干部房产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确保责任传导到位、措施细化到位、检查督促到位。依托“双联”载体、落实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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