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要求,推动甘肃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
1.深入贯彻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全省文艺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坚持抓“铺天盖地”和“顶天立地”这两个关键,特别是要解决文艺作品有高原缺高峰、文艺人才有专家缺大家的问题,不断推出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紧密结合甘肃实际推动文艺繁荣发展
2.传承弘扬文明价值精髓。 发挥我省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代东西方文化的融汇地、多民族聚集区的优势,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理念,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甘肃历史上阳刚正义、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英雄主义文化,崇高唯美、包容开放、向善守正的敦煌文化精髓等价值内涵,运用艺术形式更好地传承文化基因,涵育主流价值,提升作品品格。
3.开发转化丰富文化资源。 围绕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甘肃特色的文艺作品,系统梳理我省始祖文化、农耕文化、丝路文化、宗教文化、黄河文化、彩陶文化、石窟文化、长城文化、边塞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现代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素材库、文艺创作题材库,努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艺术产品优势。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文艺创作,发展甘肃花儿、民族歌舞、敦煌乐舞、民间曲艺等民族民间文艺成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持内容为王、创意制胜,深入实施优秀舞台剧本、影视剧本孵化工程和西部类型影视剧本创作工程,重点扶持剧本、文学、音乐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增强甘肃文艺原创力和发展后劲。
4.继承发扬宝贵精神财富。 聚焦时代主题,围绕甘肃在革命、建设、改革等时期的英雄人物、重大事件、奋斗精神,通过丰富多样的艺术创作,大力讴歌以革命理想和信念为支柱,不畏艰难、韧性奋斗、志在必得的长征精神,面向群众、坚守信念、顾全大局、求实开拓的南梁精神,为国分忧、忘我拼搏、埋头苦干的铁人精神,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航天精神,“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不断增强文艺作品精神力量,使之成为甘肃文艺的风骨和灵魂,为甘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5.秉承陇原文艺优秀传统。 继续坚持甘肃文艺界历史上形成的虔诚执着的理想信念、精益求精的艺术追求、甘守清贫的奉献精神,认真总结甘肃推进艺术发展的宝贵历史经验和规律性认识,为文艺创新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从而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称得上“顶天立地”的“高峰”文艺精品,特别是探索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文艺事业率先发展的可行路径。
三、党委政府带头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
6.着力打造文艺创作竞争性平台。 充分发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重大文化平台作用,建设提升“张芝奖”全国书法大展、“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嘉峪关国际短片电影展、“西风烈·绚丽甘肃”歌曲创作征集、中国西部花儿艺术节等文艺平台,为文艺工作者提供公平、便利、活跃的竞争舞台。支持我省文艺工作者积极参加国内外重大文化展会,参与国家文艺展演展览展示活动,扩大甘肃文艺影响。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运用网络平台创作传播优秀作品,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
7.丰富深化文艺创作载体。 结合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一带三区十三板块建设,突出特色、风格、流派,努力抓好文学八骏、敦煌画派、戏剧大省、纪录片大省、西部类型影视剧等重点文艺工程,设计实施一批具有甘肃精神、陇人品格的文艺创作载体。实施文艺品牌建设规划,以“十个一”文化品牌建设为龙头,依托现有文艺工作者协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力争每个协会打造一个文艺品牌。加强文艺品牌宣传推介,努力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文艺品牌体系。
8.引导繁荣基层文艺创作生产。 制定全省群众性文艺发展规划,让蕴藏在基层和人民中的创作活力充分涌流出来,夯实精品创作基础,做到既“顶天立地”,又“铺天盖地”。扶持和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展演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文化集市、乡村舞台建设,抓好“书画之乡”等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建设。组织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文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扶持基层文艺人才加快成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调整省属艺术院校学科设置和专业结构,从源头上抓好文艺人才培养。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9.不断完善文艺创作物质条件。 设立甘肃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基金。建好用好管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推进省直文艺院团“一院一场”和基层文艺单位排练演出场所建设。明确乡镇文化站职能,在编制总量内健全社区文化中心专兼职岗位,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政策。建立健全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经济政策,采取资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创造条件大力推动甘肃文艺走出去,实施甘肃文化精品翻译、甘肃文化走进非洲、精品剧目西进工程,主动参与国家“欢乐春节”“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扩大甘肃优秀文艺作品在国内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0.创新文艺服务激励机制。 尊重文艺创作灵感的瞬间性、方式的随意性、路径的不确定性的特点,尊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个性和创造性劳动,从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和荣誉表彰等方面入手,积极营造面向广大文艺工作者、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对成就卓著的文艺工作者积极申报国家荣誉称号,继续做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对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文艺奖的作品按照1∶1比例实行省级奖励。落实重大文艺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认定评聘措施和办法,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的学历、职称认定。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文艺人才酬劳和奖励制度。整合规范全省文艺评奖,精简奖项,开展“敦煌文艺奖”等评选活动,不断提升评奖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11.加强文艺工作者思想道德教育。 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坚决预防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对文艺队伍和文艺创作的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价值观,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把德艺双馨作为毕生奋斗目标。始终坚守艺术理想,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艺术训练,努力成为既富有崇高精神内涵又具有高超艺术才华的文艺家,成为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名家大师。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培养和扶持本土文艺创作队伍,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甘肃文艺团队。广泛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12.培养造就高素质文艺领军人物和优秀人才。 制定全省文艺人才中长期培养与发展规划,重点培养和扶持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领军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掌握文艺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专门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和富有发展潜力、充满创新活力的青年文艺人才。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造就一批人民喜爱的文艺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全面实施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发现培养计划”,加强对戏剧、影视、文学、音乐、美术、书法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工作室、专项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文艺人才。
13.发展壮大基层文艺队伍。 探索建立从基础教育抓起的文艺人才培养机制,形成贯穿教育各个阶段、涵盖各个门类的艺术教育体系。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创意研发基地,从源头上抓好文艺人才培养。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鼓励文艺院团骨干到艺术院校和基层群众中去授课。优化文艺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培养文艺理论、文艺科技、文艺管理、文艺翻译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实施基层文艺人才万人培训计划,依托基层群艺馆、文化馆、文联等开展培训。加大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对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音乐人、自由美术家等新的文艺群体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兰州文理学院转型升格,建立对地方戏曲、杂技等传统艺术门类学生定向培养和免费教育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14.高度重视文艺工作。 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事关文艺发展的重大方向性问题,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定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合力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选好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文艺单位和协会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强化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15.深化文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扎实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克服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多出作品、多出人才。落实支持转制国有文艺院团发展和促进文化内容创意生产的财税、融资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文艺院团发展。支持重点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制定出台我省加快推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文艺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在市场准入、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引导传统产业投资文化事业和产业。建立健全文艺常态化扶持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双轮驱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改革创新财政扶持方式,研究制定我省文艺精品奖励政策。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16.主动为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 各级党委政府、文艺单位和文艺团体要关心和爱护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创作上热情支持、生活上切实关怀,主动排忧解难,为他们营造宽松的创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联工作的意见》,定期听取文联等社会组织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支持其按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市县文联、行业文联、产业文联建设。实施文艺家中心建设项目。各级文联要加强改革创新,积极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和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