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委会对事故县区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单位 进行集体约谈

01.07.2016  02:21
兰州市安委会对事故县区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6月30日上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结合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行动,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8个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3个市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和19个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2016年元至6月,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4人。榆中县政府、安宁区政府、市建设局做了表态发言,兰州兰石锻造有限公司、重庆黄埔建设有限公司做了检讨发言。

    为抓好下一步工作,约谈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二是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县区和乡镇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零报告” 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正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把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把平时当战时、把无事当有事,对安全生产工作常备不懈,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的工作,绝不能使后劲、扯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