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卫计委发通知 失独家庭离异后未生育将获补1万元
03.04.2015 11:40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失独家庭离异后未生育将获补1万元
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童微) 4月2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就落实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要求切实做好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目标人群的确认,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补助对象,失独家庭离异后,未再生育的发放一次性10000元补助金。
《通知》明确目标人群的界定。失独家庭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的。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由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供无子女证明,经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确认的;失独家庭离异后,未再生育的发放一次性10000元补助金;失独家庭夫妇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的。
同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把关,规范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补助对象。领取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需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对象申报表》。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市(州)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报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目标人群及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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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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