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一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1.07.2014  23:23

2014年7月24日下午3时,我院在营养楼四楼第一学术厅隆重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领导、中层干部、主诊医师、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观看学习反腐倡廉警示片。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毓人主持仪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旨在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兰州大学、省卫计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制订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等提出责任内容要求,并制订严格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签订仪式现场,院长余勤带头首先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庄重签字,院领导逐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签字。之后,院领导各自与主管各处室负责人签署责任书。

张毓人副书记指出:签订责任书是对大家工作的督促,要做到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确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贯彻,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要从各个环节加强监控、加强自律,一切按流程、按制度规定办,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全面加强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他强调,学校、省卫计委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处室、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科室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自身做起,带领全科室职工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