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三个到位”落实主体责任
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规定出台以来,城关区委坚持“党委抓、抓党委”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区委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中心组会议、区委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使常委会一班人对履行主体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自觉做到政治坚定不摇摆、思想敏锐不麻木、态度鲜明不观望、行动坚决不迟疑。区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今年以来,区委先后17次召开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讨论通过了20多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7件、研究协调重点工作23次,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量化,在纪委全会上,区委分别与24个街道和77个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在落实区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在全区形成了“条块结合、内外包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三是谋划布局到位。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城关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为城关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划。围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出台工作细则,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签字背书、一案三查制度、纪律作风月通报等4个制度,以及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等1个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方法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