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3.01.2015  10:48

副省长  郝 远

(2015年1月22日)   同志们: 刚才,会议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咏中同志全面总结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还颁发了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牌匾,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金昌市、敦煌市、两当县获此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开工达到109%,比年初计划增加1.72万户;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开工率100.1%,基本建成率达113.33%;城市规划、“多规合一”试点、乡村规划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6亿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89.87亿元,落实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建筑业完成总产值约4160亿元,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化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思想还不够统一,责任还不够明确,措施还不够落实; 二是 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 三是 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建设任务仍很艰巨; 四是 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房地产和建筑业“两个市场”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在这“四化”当中,城镇化居于推动工业化、加快信息化和带动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位置,是持续扩大消费需求总和、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是有效解决贫困问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载体。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围绕努力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并进取向,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刘伟平省长对做好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建设工作特别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融共进。 二、明确思路,把握重点,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全省新型城镇化3年试点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为引领,着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抓好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简而言之,就是要突出一个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突出新型城镇化试点这个重点 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围绕“人”字,落脚“实”字,试点工作要在产业支撑、基础设施保障和围绕三个“1亿人”等方面狠下工夫,从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以“十化”为目标,以“四区”建设为抓手,努力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上有所突破,切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所谓“ 十化 ”: 一是多规合一编制法制化 。要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控制、部门协作的方法,以城乡规划为基础平台,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建设用地为边界,统筹衔接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资源的统一安排”的思路,率先在15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和玉门市、华亭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规划工作的法制化,强化规划管控,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二是农村转移人口居民化。 要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试点县镇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居民化,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合法财产权利,农民进城落户成为居民后,仍可继续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扶持政策,是否有偿退出“三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根本上解决进城落户农民“后顾之忧”。 三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加快发展公共事业,稳步推进城乡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一体化,使进城落户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确保城乡公共服务政策的公平实施。 四是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化。 要形成结构清晰、布局科学、功能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已报国家批准的《甘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纲要成果及文本,明确提出了全省“一廊一核三轴两通道”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廊”即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城镇综合发展廊道,依托于陇海-兰新战略通道,自东向西联通天水、定西、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玉门9个城市,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城镇和产业支撑,也是甘肃新型城镇化的主导空间;“一核”指兰州都市圈这一区域发展核心;“三轴”指兰-渝(成)文化生态、兰-临-合文化生态、兰-平-庆特色资源三条特色城镇发展轴;“两通道”指银川-兰州-西宁城镇互动发展通道和东部平凉、庆阳、天水、陇南四市城镇互动发展通道)构建“一主、三副、多层次”的中心城市体系。(“一主”指兰州为省域中心城市;“三副”指天水、酒-嘉组合、平-庆组合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敦煌等9个城市为地区中心城市,玉门等22个县城为地区副中心城市,其余45个县城为县域中心城市)建设部门要加快完善《规划》文本,加强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研究,对涉及的行政区划调整、省级层面政策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要敢于创新,先行先试。 五是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 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单一资源型经济结构向多元综合型经济结构转变的突破口,着力培育我省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现代畜牧循环产业及现代农业循环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六是城镇风貌建设特色化。 要指导各地在规划和建筑中创造性运用和体现历史痕迹和文化元素,编制完成《甘肃省省域风貌体系规划(2014-2020)》;积极开展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以试点县镇为突破口,大力改造建成区风貌,改变目前建筑雷同、面貌单一、个性缺失、环境脏乱差的现状。 七是城区基础设施现代化。 要抢抓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生态体系建设;通过夯实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吸纳外来人口能力和吸引力。 八是城镇综合管理网格化。 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推行网格化管理,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来整合城市资源,加强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城市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九是城乡人居环境友好化。 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6年,试点县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县城要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75%以上。加强城镇绿化,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培育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科学的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尊重自然、善待环境的社会风尚。 十是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化。 要加强城乡经济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侧重,从政策框架上构建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平台,通过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 要实现上述“十化”目标,必须结合全省各地当前城镇化建设现状,进一步明确城镇功能定位,分片、分类推进,做到“ 建设新区、改造老区、整合社区、发展园区”, 既相互衔接又相互补充,全面提升城镇综合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谓“ 建设新区 ”,就是要解决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增加,原有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承载力有限,发展空间不足、环境污染、交通堵塞、房价高涨、产业升级缓慢等问题。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都要积极谋划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建设城市新区,形成与老区功能互补的建设空间平台,为老区改造提升创造条件。所谓“ 改造老区 ”,就是要加快城市集中连片老旧城区综合治理与改造,提升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旧区居住环境,更新城市形态,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吸引和辐射功能。各地要将旧区改造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各部门要在棚改项目、资金、政策等向试点县镇倾斜。所谓“ 整合社区”, 就是要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发挥社区履行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职能特点,将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直接延伸到社区,充分整合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城镇吸纳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所谓“ 发展园区”, 就是要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自身资源能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加快改造提升工业、信息、物流、现代农业等集中区,支持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适宜产业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建设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园区和发展“经济飞地”,为城乡居民创业就业搭建平台,努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 (二)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基础设施提升。 目前,全省正在建设与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共92座,覆盖全省16个设市城市和65个县。但总体来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城镇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低等问题,多重因素制约造成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处于较为落后被动的状况。今年,各级政府必须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列入重点工作目标,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污水处理费收缴,深化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推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到201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建成污水管网3500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83%以上;兰州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使全省污水处理落后状况彻底扭转。 二是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要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1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进一步研究政策、创新手段、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全省危房改造信息数据库,健全到村到户的台账,增强项目实效。要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及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危房改造“两先两后”(先危房后旧房,先特困户后一般户)原则,积极推行差异化补助,让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和温暖真正惠及农村最困难群众。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加强新型农房建筑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应用,积极打造农村民居风貌特色,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效果。 三是抓好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促进投资拉动消费。 省政府连续多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列入全省为民办必办实事之一。按照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现阶段推进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住房并轨运行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两房”并轨的计划统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房源分配等各项工作。要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对全省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规范棚改项目贷款工作流程,通过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民生,拉动投资消费。2015年,全省要确保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15.89万套,基本建成历年结转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6.09万套。 四是抓好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认真部署落实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继续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和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以及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监管和督查。要研究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把握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规律,始终保持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切实抓紧、抓细、抓实。 三、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是住房城乡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层层传递压力,靠实目标责任。特别是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试点县(市)由所在市(州)政府负责,试点镇(乡)由所在的县(区)负责。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 各地要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各项建设工作和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积极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通过PPP、BOT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模式,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的投融资体制;要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抵押、质押、发债和出售资产等手段来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整合盘活各类资产;要积极扩大城镇化建设信贷规模,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创新开发性融资模式,推动发行城镇建设债券、市政建设债券等。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各试点县(市)、镇(乡)都要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开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试点探索,形成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亮点,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在试点中的典型,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试点中的特色与典型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 要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情况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强化考核监督,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省政府第53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通过提高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系数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考核意见,安排对全省试点县镇的考核评定,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备案;对试点县镇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安排兑现2014年度试点奖补支持资金的主要依据。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应有的贡献!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庆阳市院为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庆阳市院干警前往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正在住院治疗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某现场发放救助金1.检察
甘肃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示范培训班圆满举办
    为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业务能力和综检察
省院开展刑检业务专题调研督导活动
    为认真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