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8地启动公益诉讼试点 水污染等大案有人帮助打官司

30.10.2015  09:52

  原标题:我省8个地方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

  水污染等大案有人帮咱打官司

   中国甘肃网10月3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李婷)生态环境污染了,谁来维护受害群众利益?昨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在兰州、天水、白银、嘉峪关、酒泉、张掖、庆阳和陇南8个地方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焦点1 缘何出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亮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以甘肃省为例,兰州水污染事件、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等都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我省地处西北,自然环境多样,矿产资源丰富。但同时,生态环境脆弱,矿产无序开发等问题也相对突出,这也是我省被选为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份的重要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起草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于9月10日正式下发。9月下旬,徽县召开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正式拉开了全省公益诉讼工作的序幕。全省选定在兰州、天水、白银、嘉峪关、酒泉、张掖、庆阳和陇南8个地方检察机关,自2015年7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

  焦点2 三类案件可起诉监管机关不作为

  李东亮副检察长表示,公益诉讼案件的解决,不仅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且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敏感。根据全国人大《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将民事公益诉讼试点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将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

  焦点3 提起公益诉讼前应该注意什么?

  李东亮副检察长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规定,在提起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经过诉前程序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