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4月1-15日)

29.04.2016  19:01

一、总体改革部署
  李克强4月11日在国务院专题座谈会上强调,同心协力打赢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攻坚战,发挥结构性减税促发展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而且这项改革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还可以通过规范和统一税制,解决重复征税的多年痼疾,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李克强指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增多,但基础并不稳固。各地要抓住全面实施营改增、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带来的政策机遇,聚焦经济转型升级,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积极性,扩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有效投资,在创新中破难题、找出路,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壮大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实现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质量效益并进。在对企业“放水养鱼”的基础上培植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同时,在推进改革中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不能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要求必须购买本地产品等,防止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各种不当手段争夺税源,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要防止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违规政策洼地,再度新上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从而弱化结构性改革效应。
  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责任,要从长远和大局出发,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解决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等问题,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实现改革顺利落地。针对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财政和税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事宜,积极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保障财税平稳运行和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同时,要加强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李克强4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引领中国制造升级;部署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促进降成本扩内需增就业;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其中,会议指出,新一轮医改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会议确定了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一是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由100个扩大到200个。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二是在全国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年底前使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扩大到15%以上。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是健全补偿机制,新增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年内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四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五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试点城市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凸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六是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其中儿科医师5000名。统筹推进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
  4月14-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紧扣发展大局狠抓改革落实 扎实做好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讲话。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主持召开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指导改革工作实践,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关键、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会议就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21号)提出了具体要求,安排了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态势、走势和趋势,以改革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加重视以体制创新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化体制动力和内生活力,引领经济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推进结构性改革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既要重视资金等要素供给的作用,更要注重制度供给的作用,既要重视一般性政策的运用,更要注重运用市场化的办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要一手抓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新举措出台,一手抓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深化企业改革,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电力、油气、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强化产权保护和激发企业家精神,通过改革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增长、调结构带来源头活水。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聚焦束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投资经营和便民服务的突出问题,把“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建成用好“2张清单4个平台”,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加快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改进政府投资管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幅放宽重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更大范围、以更大规模推广,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市场化、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运营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抓住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有利时机,推进输配电、医疗服务、铁路客运3大重点价格改革,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政策衔接联动,完善电力、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制定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给范围,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六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三年滚动计划,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推进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模式,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七是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把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更好结合起来,系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挥“双创”、“互联网+”的乘数效应,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提升。
  八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探索推进各类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制度,研究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试点。
  同时,要持续深化财税、金融、民生保障、公务用车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强对专项改革试点的规范和引导,切实发挥好试点对面上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步改革工作,一要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背景。对宏观经济形势高度关注、透彻了解,全面理解宏观经济政策,做到改革为发展服务。二要抓住两大重点深化改革。一方面,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能否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有没有使广大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的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谋划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方案。三要通过改革营造良好的预期。保护好产权、激发企业家精神,调动广大干部、企业家、创新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要既当促进派、又当实干家,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抓主体责任、抓督办协调、抓督查落实、抓完善机制、抓改革成效、抓成果巩固,强化进度意识、责任意识和督察意识,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五要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注重部门协同,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齐心协力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完成好落实好。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三、国有企业改革
  4月8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研究部署国企改革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形成,确立了指导意见为引领、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改革重大举措陆续启动,一些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改革督导制度初步建立,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形成。改革实际成效已经显现,对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防风险、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落实年,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把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快推进十项改革试点;要围绕提质增效,积极破除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着眼激发活力动力,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要进一步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和环境。
  四、财税体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全面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工作进行部署,力求2016年底前实现办税业务“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现实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次”的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意见》明确共建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便捷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三种方式。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方式的,派驻窗口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派出单位的税收业务,并接受所驻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采取国税、地税共建办税厅方式的,重在适度整合资源和深度挖潜提质,实行双方共管、共用,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窗通办;采取国税、地税共驻政务服务中心方式的,办税窗口能够办理主要涉税业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联合办税。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实现合作共建的目标。
  完善办税服务制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办税5项服务制度,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通知》要求,一是对首问责任制度实行过程管理,规定首问责任人对不能现场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建立登记台账和收件回执;二是规范了限时办结事项的公开渠道,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事项,应在办理时限到期之前告知纳税人,并明确了延期办理时限;三是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预约服务渠道,推行错峰预约服务,明确预约服务变更事宜;四是对已临近下班时间正在办理或已在办税服务场所等候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五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五、地方改革
  山东省大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条实现路径。根据《意见》,混改将遵循“市场运作、依法规范、增量优先、一企一策”的基本原则。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须报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重要省属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须报省政府批准。《意见》明确了混改的四条实现路径,即: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稳妥实施员工持股、推动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即:除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需要保持国有全资的省属企业外,其他省属企业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山东省已确定了58家国企混改试点企业,争取用3至5年时间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为助推省属企业混改,山东省今年1月19日发起设立了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该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母基金规模60亿元,一期总体规模200亿元,将通过各类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河北省下放多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近日,河北省将鼓励类和限额以下允许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及已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变更事项、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的事项下放到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审核。同时,下放省商务厅审批事项变更审批权限,包括省商务厅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规定审批项目的不涉及专项规定规范内容的经营范围变更事项,省商务厅审批限制类项目的不涉及限制类内容的经营范围变更事项,省商务厅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均下放到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审核。将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委托各市商务部门。
  天津市对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天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天津市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优化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意见》提出,天津市将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口,逐步放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市内的迁徙限制,实现全市户籍人口的自由迁移流动。同时,调整完善迁津落户政策,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和引进人才“绿卡”制度;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镇落户率。完善居住证管理和积分落户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居住证持有人阶梯式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就业扶持、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福建省在5个县(区)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福建省印发2016年省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今年将在清流县、龙岩永定区、屏南县、诏安县和松溪县等5个县(区)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50%以上的建制村建立1个村级信息服务站(村级站),全面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初步构建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发展机制。信息进村入户旨在确保公益服务落地,商业服务搞活。福建省要求各试点县(区)通过点面结合方式扩大12316服务覆盖面、服务信息化,深入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与农技推广服务深度融合,建立落实12316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专家、乡镇农技员、村级信息员三支队伍服务支撑作用。同时探索建立“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合作共赢的运行模式,明确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方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运营商和服务商的考核评估办法。引导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生活服务商、农资经营商和信息服务商,成立关系密切的信息进村入户联盟或混合所有制实体。
  福建省力推国有林场改革。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方案》、《意见》围绕保生态、保民生,明确了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的功能定位,界定省属国有林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属性,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的目标,即省属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1300万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有所增加、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方案》、《意见》还提出,对国有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占补平衡、等价置换”;同一行政区域内多个林场实行整合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