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03.11.2016  23:09

          11月2日,根据《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天水市院5个党支部开展了十一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会上,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主要内容,党支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落实好“五个结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自觉抓好自学,深刻理解和把握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学习结束后,各党支部进行了交流讨论,为党员过了“政治生日”,并集中补交当月及以往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