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努力推进廉洁从检
近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讨论了《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并对市检察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要求。
市院纪检组长张让会导读学习了“两个文件”,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基础上,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高检院党组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两个文件”,重点突出、举措有力、分工明确,有力推进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霞敏就市院党组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二是通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定《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层层细化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的领导责任。三是党组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表率。党组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务必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四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主业,坚持执纪监督问责,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对于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