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药抗罚”悲剧不能再重演了

26.11.2014  19:23

    11月24日,河南民权县货车车主张高兴夫妇因3万元超限罚单,双双在超限检测站喝农药自杀。张高兴已死亡,其妻经抢救,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喝药抗罚”悲剧了。去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车主温丽,也因超载罚款喝农药自杀,所幸抢救及时,没有出人命。永城与民权,同属河南商丘市管辖,永城事件之后,当地本该痛彻反省,切实治理,然而一年过去,非但乱根未除,反而发生更极端的事情,不能不引人深思。

    公路执法,本来有“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顽疾,此次民权事件,是不是因“三乱”而起呢?从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并没有那么简单。据张高兴的朋友介绍,张高兴的车因超限超载被要求卸货并罚款3万元。考虑到卸货后所运输的电煤的封条将被揭去,影响交货自己将损失10多万元,张高兴不同意对方开出的处罚,多次请求“只罚款不卸货”,但一直未果,以至于情急之下服毒自杀。

    民权县提供的材料显示:今年9月27日,张高兴的货车行驶至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时,强行闯卡,被执法人员拦停后,经检测称重,该车超限率为107%。根据我国公路法,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辆,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由此看来,超限检测站的处罚似乎能找到法律依据,而要求必须卸货是出于道路安全考虑,仿佛更能被人理解。那么问题来了:严格执法何以逼人至死?

    对此,不少车主道出的原因是:不超载、不超限,根本没钱赚。笔者了解过一些货车车主的情况,大多如此。为什么会这样呢?一是有的货车明明可载10吨,但偏偏只给核准5吨;二是有的货车本身长、宽就已超过国家限定标准,但车厂照样生产,管理部门照样发证让其上路;三是选择性执法,有的地方甚至“放水养鱼”,纵容超载超限。由此,公路运输乱象丛生,甚至出现“不超载超限没钱赚”的局面。如果这时候突然遭遇“严格执法”,车主眼见前期巨额投入要“打水漂”,就会有饭碗被砸、被人索命的感觉。

    综上分析,杜绝悲剧重演的办法,不应该只在公路上去找。据了解,永城事件发生后,河南和当地都进行了公路“三乱”的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没想到距离永城不远的民权再次出事,可见仅在公路执法上做文章远远不够。对那些并不科学甚至“逼人违法”的公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完善。对货车超长超宽却能正常出厂、上牌、办证的做法,要坚决亮起红灯,免得落下“批量制造罚款源”的口实。

    只有相关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还公路以畅通、还车主以秩序,才能彻底杜绝“喝药抗罚”悲剧的发生。(高远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