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落实主体责任

26.07.2014  01:16

    【本报讯】7月25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

    虞海燕指出,在刚刚结束的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省委王三运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四个不能”,也就是,政治上必须坚定、不能摇摆,思想上必须敏锐、不能麻木,态度上必须鲜明、不能观望,行动上必须坚决、不能迟疑。要求以有效的抓手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必须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这些要求,对我们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虞海燕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部署,以坚定的立场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特别是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虞海燕强调,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责,更好地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政协要切实履行好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法检两院要准确把握职责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