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
11月8日,省民政厅党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主持,在兰厅级领导、厅机关和省老龄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袁秀智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袁秀智还介绍了省纪委关于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有关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传达了省纪委12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监督工作讲话精神。李志勋要求,厅系统要高度重视驻厅纪检组组建工作,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做好人员选配工作,并进一步改善驻厅纪检组的办公条件,全面保障驻厅纪检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李志勋还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精神作了集中宣讲辅导。李志勋对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 宏观领会“一个核心、三个文件”,即: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三个文件; 二是要 深刻理解六中全会的“12个关键词”,即: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核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纪律严明、党内民主、反对腐败、高级干部、权力监督、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 三是要 准确把握《准则》的9大亮点(重要目的,重点、关键,基本路线,纪律严明,根本要求,重要基础,组织保证,锐利武器,列席会议)和《条例》的5大亮点(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的党内监督体系,明确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明确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明确了监督的全方位,明确了全党的共同任务); 四是要 切实牢记六中全会对党员干部立下的“16条规矩”,即: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不准强迫下级说假话;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问责“形象工程”;不得压制党内民主;提倡实名举报;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监督重点对象是主要领导干部; 五是要 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要自觉做到“五个结合、五个全力”,即:1.要把学《准则》、学《条例》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全力抓好党的理论武装和制度武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讲四有”;2.要把落实《准则》和《条例》与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相结合,全力确保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党员干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3.要把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相结合,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开展工作,不断深化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全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4、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落实省委“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1+17”精准扶贫行动、“13685”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发展战略以及厅党组提出的“13666”和“13555”的要求相结合,牢固树立“在助推扶贫中找位置、在全面小康中看作用”的职能理念,立足本职全力推进“民政助推扶贫攻坚”,以实际行动为富民兴陇、一道小康做贡献;5.要把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与践行民政宗旨相结合,全力破解发展瓶颈,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双拥优抚安置、基层社会服务“六大体系”,加快推进民政转型升级,有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努力当好“三个群体”的“贴心人”、“保护人”和“代言人”。
(厅直属单位党委 肖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