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稽查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入库税款393.24万元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地税部门丧失了发票管理职能,开展打击发票工作困难重重。面对新形势新特点,以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为载体,紧密结合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行业和区域专项整治、发票专案检查等稽查重点工作,合理调配检查力量,统一安排检查任务,继续严厉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截至目前,全省共进行发票检查879 户,查处违法企业210户、非法发票704份,涉及金额10029.31万元,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393.2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公安机关查获犯罪嫌疑人2名。
全省地税稽查部门加强对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餐饮娱乐、商业批发与零售、药品与医疗器械、中介机构、广告传媒等社会关注度高、发票违法问题高发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共检查467户,查处违法企业103户,查处非法发票295份,涉及金额5351.39万元,查补收入283.24万元;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工制造、水电、新能源、服务等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共检查288户,查处违法企业80户,查处非法发票375份,涉及金额4081.50万元,查补收入86.45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15户,查处违法单位10户,查处非法发票20份,涉及金额469.52万元,查补收入7.34万元;对税务总局推送的“3·24”制售假发票案件线索,检查企业8户,查处发票违法企业4户、违法发票17份,查补税款46.72万元,罚款及滞纳金26.59万元;坚持检查与辅导并重,在检查过程中鼓励纳税人定期主动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共辅导自查201户,自查有问题3户,自查补税7.96万元;强化各市州、各部门的案源信息互通,积极与外省税务部门开展发票协查,共委托协查7起,涉及发票33份,受托协查6起,涉及发票47份,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发票鉴定28份;以开展“税收宣传月”、“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纳税人学堂”等活动为契机,共开展各类发票教育宣传143次,曝光发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3起,有效提升了发票整治工作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形成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局面。
(特约记者 魏 刚 通讯员 李碧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