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 查补入库税收18132.48万元

13.12.2017  16:05

  目前,全省地税稽查部门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圆满结束,此次随机抽查,涉及我省28个集团755户企业。据了解,755户被抽查企业于2016年下半年开展了自查,自查税款9238.03万元、加收滞纳金1025.78万元,自查收入10263.81万元;2017年重点检查阶段最终立案户涉及25个集团242户企业,查补税款5251.06万元、加收滞纳金701.44万元、罚款1916.16万元,共计查补收入7868.67万元。自查与重点检查合计收入18132.48万元。
  工作中,检查人员按照“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的原则,改变就账查账的模式,采取账务检查与对比分析相结合、账内检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单户企业检查与关联企业联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水平。按照“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原则,在完成重点检查项目任务的同时,统筹兼顾,完成了发票检查任务。同时,加强与国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被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联合稽查实施方案,协商确定具体检查工作的方法、进度和要求,在检查中及时沟通联系、共享涉税信息资料,统一定性税务处理处罚标准,及时反馈执行结果、通报各自查补税款执行进度等情况,共同协调税款入库,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魏 刚 刘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