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调查 焦点在资金政策土地

02.03.2015  10:27

  原标题:城镇化如何做好“新”文章

  ——对我省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查

  记者 胡作政

   中国甘肃网3月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新型城镇化,是今年我省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多次提到的一个词,也是2015年我省10大工作目标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的城镇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积累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我省的城镇化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关口,质量不高、粗放扩张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探索出一条符合省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势在必行。

  焦点:资金、政策、土地

  我省是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长期列全国倒数第一。与其他省区相比,我省城镇化水平排名为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云南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贫穷是我省最基本的省情之一。据资料显示:2012年甘肃省城镇化率38.75%,全国是52.57%,比全国低13.28%;城镇化推进的相对速度远低于全国。

  我省城小乡大、工农业基础薄弱、生态脆弱、城镇化起点低、政府财力十分有限。近日,记者在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试点几个城市采访时了解到,资金支持、政策优势和土地指标是备受各地政府关注的三个焦点。

  我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钱从哪里来难度最大。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武威市在3年来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条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的新路,提出要扬长补短,“以土地换项目”,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刘伟平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出,要将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激发社会投资积极性。

  对此,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也鲜明地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要求各地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改革原则,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试点推进宅基地改革。

  民进甘肃省委会在今年省两会提案中建议,省上应当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利时机,利用好政策叠加的机遇,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统筹支持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化解地方债务,使我省基础设施差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盘活闲置、撂荒土地资源,缓解城镇化建设土地和资金问题;探讨采取严格和弹性相结合的土地管理制度,在确保农业用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

  难点:人气、产业、城市

  新近建成的“永靖新城区”由于规划合理风景怡人,不但成为当地群众休闲娱乐的“目的地”,也成为游客驻足观赏的“景点”。重新开发建设这样一座全新的“景观城市”,永靖县却没有负债,这得益于我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有效推进。

  实现新型城镇化最为核心的是,实现既要见人,又要见物;既要兴城,又要兴业。永靖新城区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城镇化建设以后,新居民的生活习惯、环境意识,可以通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而改变,而没有产业的支撑,城镇化只能是一个外表美丽的外壳。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并没有让农民真正走出去和留下来。

  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钱国权说,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城市和产业共生。城镇化过慢,工业化将缺乏市场需求的支撑,将失去动力;而工业化过慢,城镇化就会缺乏足够的产能供给,城镇化也将失去依托。

  民进甘肃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整村推进,分步实施,用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避免人造空城的情况出现。要深度挖掘城市、市民的互动潜力空间,让中心发挥带动作用,与周边错位发展才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根据城市升级重点,有效配置公共服务,引导人口集聚,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刘伟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落实与转移农业人口相关的土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和宅基地、农房处置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就业、就学、就医、住房、计划生育等合法权益,引导和服务农民有序向城镇转移。

  突破:建设、提质、改革

  现在我省城镇化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关口,质量不高、粗放扩张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必须走出一条新路。

  省住建厅厅长杨咏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甘肃省城镇规模结构总体呈现“头重、脚轻、腰杆细”的特征。首先在建设中要优化城镇的空间布局。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建设”,也是“提质”,更是“改革”,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这就意味着,我省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将打破贪大求全千城一貌的格局,改革将向纵深发展。

  他还认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将保障房建设进一步向试点镇延伸,并且在试点县、试点镇实现应保尽保;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兜底”的方式分类解决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多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各地结合当前城镇化建设现状在建设各类“新区”,如何协调处理好老城区、新城区之间的管理,今年我省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思路。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所谓“建设新区”,就是要解决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增加,原有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发展空间不足,环境污染、房价高涨、产业升级缓慢等问题。我省要求进一步对城镇功能定位、分片做到“建设新区、改造老区、整合社区、发展园区”,既相互衔接又相互补充,全面提升城镇综合功能。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要谋划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建设城市新区,形成与老区功能互补的建设空间平台,为老区改造提升创造条件。

  甘肃省1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468个建制镇,城市建设千城一面,城市形象基本趋同,缺乏历史文化传承,没有城市主题文化。省住建厅副厅长梁文钊提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坚持文化传承原则。各大中小城市,应该找出符合自身的独特城市主题文化,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甘肃是文化大省,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县城和建制镇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在旧城改造、村庄建设中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在新城区建设中要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注重历史文化的创新,创造既有传统风骨、又有现代气质的建筑和城镇发展新路径。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在全省打造特色农业强镇、现代工业重镇、商贸集散大镇、文化旅游名镇,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2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