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院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得到县委充分肯定

10.09.2014  17:45

        为深入贯彻省市检察院和县委关于“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安排,全面学习省委王三运书记、欧阳坚副书记、市委金祥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定西和榆中“两个现场推进会”要求,切实践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永登县院高度重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班子带头、全员动员、预防狠抓、部门联动,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全面启动预防网络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该院检察长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办公室及时草拟印发了《永登县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永登县“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全县16个乡镇均制定了适合本乡本镇实际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建立检察室,设立检察联络室,聘任检察联络员,制作检察室、联络室工作职责、在14个涉农部门聘任联络员、制定联络员制度等方式,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
        二是强化专项行动服务功能。县院党组为全县16个乡镇200个行政村14个涉农部门编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服务指南》《惠农政策选编》《涉农法律知识读本》《职务犯罪罪名解读》以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笔记本》、《“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通讯录》共3500本,印发宣传材料5000份,制作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标牌230块,意见建议箱230个,制作各种宣传展板1549块,《“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日志》;选取中堡镇、柳树乡、中堡镇中堡村何家营村、柳树乡柳树村李家湾村和县政府政务大厅七家单位作为示范,立体化、模板化的强化引导,精心制作了各种宣传展板,全面宣传“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人民检察院职责、职务犯罪罪名解读、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对相关惠民政策、惠民风险项目、惠民发放资金流程、乡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惠民资金发放进行了公示;充分利用县政府政务大厅、各乡镇政务大厅,配备电脑17台,电子触摸屏1台,整合各项惠农政策、惠民项目、惠民资金的管理发放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三是全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主动联系新农村建设中的改建、续建项目、农田水利、公路交通、卫生文化建设、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工程,制定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台账,为深入乡、镇、村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持;通过深入财政、民政、扶贫、农牧、交通、住建、林业、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了解掌握涉农资金、项目、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情况,建立涉农资金基本情况表,为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隐患和乱作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通过认真排摸职务犯罪线索,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活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预防部门共起草印发各类规范性文件 12份,建立各类登记表、台账 7份,先后走访涉农部门16家,对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50项涉民惠民资金拔付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多次派干部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联系、协调、收集信息,为开展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是积极开展联络员选聘培训。自工作一开始县院就把选聘涉农民部门、乡镇、村(社区)联络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县14涉农部门16个乡镇200个行政村全方位地开展的联络员聘任工作,共聘任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联络员230名,分两批对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在传达省市检察院有关文件、定西榆中“两个现场会”和县委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政策、农村新型洁净能源政策、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草畜平衡奖励、两免一补、新农合报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含义、政策依据、省内实施情况及补贴标准,并对各涉农部门职责、检察室职责、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员职责进行了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9月5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院党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背景介绍、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及定西、榆中推进会和全县“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三运、省委副书记欧阳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华风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县检察院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县委常委会一致认为,县检察院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并对县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针对今后开展专项工作,县委魏旭昶书记要求各涉农单位、各乡镇一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搞好全县“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在要求县财政在已拨付50万元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保证“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经费,不足部分也要及时进行追加。三是要求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专门召集相关部门会议,在保持原有领导小组的同时,组织更加精干的力量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并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全力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务实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