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院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推进会

10.09.2014  17:45

      近日,通渭县院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推进会,该院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赵富强,聘请的检察联络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布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涉农部门及各乡镇选聘检察联络员的决定》,并为选聘的检察联络员颁发聘书,并进行了培训。
      该院检察长杨林在会上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按照检察机关确定的“七个一”标准建好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二是建好工作台账,涉农部门和各乡镇要对自己管理实施的涉农资金、项目做到底子清、去向明,软件资料要规范齐全;三是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做到惠农资金和项目“三级公开”,即涉农部门向各乡镇公开,乡镇向村公开,村向群众公开;四是要开展惠农资金和涉农项目的检查监督工作,涉农部门和乡镇要同检察机关联系的领导、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惠农资金和涉农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要做好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检察联络员要加强与县检察院联络员的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反映,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检察院移送;六是乡镇检察联络员要做好所辖村的检察联络室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村级开展专项行动,与检察院联系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村级检察联络员培训工作。
      会上,该院预防科科长张凌重点讲解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相关知识,认真讲解了如何开展涉农项目检查工作,如何推动惠农项目资金的公开、如何建立三项长效机制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职责任务,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政策法制宣传工作,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时,要求涉农部门和乡镇要加强检察联络室和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检察联络室、检察室要有一块规范的机构招牌、一处固定的办公地点、一名确定的检察人员、一至二名聘请的协助人员、一套明确的职责流程、一组醒目的公示宣传栏、一个便民的意见建议箱,运行方式和工作职责等要按照安定区现场推进会的模式运作。
      会后,该院还为各乡镇、村发放了《通渭县惠农政策宣传手册》《涉农法律知识读本》《职务犯罪罪名解读》《涉农职务犯罪案例选编》《“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指南》读本600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