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宕昌县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建设

11.06.2015  18:32

编者按: 陇南市宕昌县加大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狠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牛鼻子”,立足村干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在服务实效上做好文章,进一步发展了基层民主,赢得了农村群众的普遍认可,取得了很好成效。现将他们的做法编辑如下,供参考。

 

   

陇南市宕昌县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化建设,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方式,着力强化村干部规范化建设,努力发挥“羊群效应”的正向引导作用,彻底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村干部主动走完“最后一步路”,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村级运行机制。 一是 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针对村干部学习教育、履职承诺、开展便民服务、政绩评议、奖惩办法等内容,分为19项进行了规范。特别在村干部管理中全面建立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和村干部收集社情民意上报制度,细化了村干部的工作职责。 二是 参照干部档案建档、归档、管档的做法,在试点乡镇为村干部建立“一人一卷”,详细录入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任免文件、政治面貌、奖惩文件等资料,作为村干部任用、奖惩、办理退职补助和养老保险的重要依据,完善了村干部档案制度。 三是 出台《村级办公经费管理办法》,将“购买村级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维护维修、网费、垃圾清除、水电费、取暖费、打印费、报刊征订费等费用支出”等6类费用纳入村级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并从7个方面具体规定了费用支出细则,促进了村级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建设。

(二)建立月考评制度。 将村干部月考评分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村干部出勤履职、乡村中心工作、开展便民服务四大项共14小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形成了内容全面、体系完整、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 将村级班子自身建设作为月考评的关键。围绕学习情况、落实“3+5”工作法情况、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4个内容,由乡镇党委考评。 二是 将出勤履职作为月考评的前提。着力解决村干部坐班不到位、长期脱岗、上级通知会议不重视或不参加等突出问题,从坐班制落实、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外出请假报告等3个方面,由驻村党员干部考评。 三是 将完成乡村中心工作作为月考评的重点。结合乡情、村情,将村级中心工作划分为发展农村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乡镇安排的阶段性工作等4类,由乡镇主要领导考评。 四是 将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作为月考评的核心。坚持将村干部配合乡镇开展“政务便民服务直通车”、定期收集社情民意、服务质量反馈作为月考评的核心,由乡镇“政务便民服务直通车”服务组考评。

(三)试点月报酬发放。 宕昌县先行在甘江头乡进行试点,指导出台《村干部报酬发放细则》,依据村干部月考评四大项内容,按照召开专题考评会、公示考评情况、反馈考评结果的程序,探索实行村干部报酬月发放,激励村干部履职尽责。同时改进村干部报酬结构,由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将财政转移支付的报酬总额折合到月,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每月对半落实,基础报酬每月全额发放,绩效报酬每月应发额度500元,结合月考评结果,每缺1分扣除5元,折合计算出实际发放额度。

(四)严格奖惩制度。 每年年底,由乡镇结合村干部月考评情况,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给予奖励。严格村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在月考评过程中,对第一个月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干部,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个月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干部深入查找剖析原因,进行集中整顿,限期整改;对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转化,对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连续三个月考评排在最后一名的村干部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予以调整。同时,明确村干部月考评中绩效报酬扣除的部分,由乡镇年底用于村干部奖励,不再返还。

宕昌县通过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了 三个显著”:一是 村干部归属感和责任感显著增强。自建立村干部档案、实行请销假制度后,特别是探索实行报酬月发放后,村干部仿佛吃了“定心丸”,感觉到“村官”不再低人一等,内心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油然而生,更加充满了履职尽责的信心,归属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 二是 村级运转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实行村干部月考评,在广大乡村营造了落后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广社情民意定期收集制度和村干部坐班制度后,村干部工作作风不断转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公开透明使用,彻底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三是 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显著加强。将考评结果与绩效报酬相挂钩,实行村干部“捆绑式”考评,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共同扣分,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干事创业的工作局面,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明显加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阎盘龙)

 

   

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加强村干部管理有关要求,结合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干部由乡具体负责管理,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二章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第三条 村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强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村干部每月集中学习应不少于2次。

第四条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干部应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上级党委的指导和“双联”单位的帮助下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年度工作重点和1至5年发展规划,并向群众公开、公示。

第五条 认真开展履职承诺工作。村干部每年年初作出履职承诺,向乡党委、政府和本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年度工作任务、要办的实事,实行挂牌销号,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 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村干部要全面落实坐班制度,积极配合乡政务便民服务进村工作,对群众需办的事项进行一周一收集,对收集的情况及时向乡便民服务工作组汇报,由乡便民服务工作组进村现场办理、上门服务。

第三章        加强村级民主管理

第七条 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一制作党务、村务公开栏,对各项惠农政策和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严格村级议事决策程序。村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时,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决策村级事务,严格贯彻落实“3+5”工作法,对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要严格按照“事前公告、定事合议、事定承诺、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开展工作。

第四章        加强对党员的培养和教育管理

第九条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村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群众口碑好、政治素质较高、思想先进的优秀青年发展成党员,规范填写《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记录本》。

第十条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村干部要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充分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党员的联系与沟通,经常性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农村党员“冬训”工作。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十一条 带动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村干部要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带头收集梳理村情民意、带头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带动农村党员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类便民服务,促进党员发挥作用。

第五章        村干部的考评

第十二条 村干部考评方式。村干部考评按百分制进行,由乡党委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一月一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总体评价。具体考评办法由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考评细则》。

第十三条 村干部的考评内容。按照三部分内容进行考评。每月由乡党委副书记对村干部配合便民服务开展情况和收集群众需办事项情况进行统计,并评议打分;乡党委便民服务综合组对村上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统计,进行量化评议打分;乡驻村党员干部和便民服务工作组对村干部出勤、执行制度以及村上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第十四条 党员群众评议工作。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乡党委每年年底召开村干部集中述职评议会,乡党委主要领导进行点评、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进行评议;村党组织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职,乡联村领导、驻村党员干部参加并指导会议,参会对象无记名投票进行评议。

第六章        村干部的奖惩

第十五条 村干部工资发放。村干部工资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实行月发放制度,由乡党委、政府按照考评结果和《村干部工资月发放细则》进行发放。村干部免去职务后,从免去职务的下月停薪;新上任的村干部当月起薪。

第十六条 村干部的处罚。对开展学习不经常、工作不力、月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干部,乡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个月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干部深入查找剖析原因,限期整改;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村干部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由乡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转化,对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连续三个月考评排在最后一名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第十七条 村干部的奖励。乡党委结合月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村干部按职务层次分类进行排名,对考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奖励形式由乡党委根据实际确定。对村干部因考评扣除的奖励工资,由乡党委、政府年底用于村级奖励。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中央、省、市、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

村干部报酬发放细则(试行)

为了规范化管理村级干部,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改进村干部报酬发放形式,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依据《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根据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报酬,村干部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

(二)村干部报酬实行月发放制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报酬总额按月进行折合,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每月分别按报酬总额的50%比例落实。

(三)村干部基础报酬每月全额发放;绩效报酬的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实行一月一考评,根据月考评情况兑现绩效报酬。

(四)村干部报酬由乡财政所统一造册,每月考评结束后,经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签字后,进行发放。

二、村干部月考评内容及评分方式

村干部月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由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村干部出勤履职、乡村中心工作、开展便民服务四部分组成。其中村级班子自身建设占20分,村干部出勤履职占20分,乡村中心工作占30分,开展便民服务占30分。

(一)村级班子自身建设,分四项进行考评:

1、村干部每月集中学习情况(5分)。村干部每月集中学习情况应不少于2次,由驻村党员干部每月查看村干部学习记录,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月学习2次以上的得5分;学习1次扣1分;没有开展集中学习扣5分。

2、村干部推行落实“3+5”工作法情况(5分)。村干部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严格按照“事前公告、定事合议、事定承诺、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度进行议事决策,并且《“3+5”工作法记录本》记录规范的得5分;程序执行到位、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不按程序议事决策、决策不民主的扣5分。

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和管理情况(5分)。村干部要充分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保护和管理好各项公共财产。每月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活动2次以上、且活动室管理规范的得5分;每月开展活动不经常,活动室办公设施管理不到位的扣5分。

4、村干部坚持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5分)。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干部每月执行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到位的得5分;群众反映违反规章制度经查实的扣3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扣5分。

(二)村干部出勤履职,分三项进行考评:

1、村干部坚持坐班制,开展日常办公情况(6分)。村干部执行坐班制度到位,日常办公规范有序,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坐班记录填写规范的得6分;村干部对来访群众合理要求受理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的扣3分;村干部坐班不经常,出现群众办事找不到人2次以上的扣6分。

2、村干部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类会议及学习教育培训情况(8分)。村干部积极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类会议及学习教育培训的得8分;乡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每月按缺席和迟到的次数进行扣分;县级组织的培训缺席的扣8分。

3、村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告情况(6分)。村干部外出必须向乡党委、政府请假,请假超过10天的按旷工对待。村干部无外出请假情况,或及时请假报告不超过10天的得6分;村干部请假不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的扣2分;村干部每月累计旷工5天的扣4分,旷工累计达到10天的扣6分。

(三)村干部完成乡村中心工作情况,分四项进行考评:

1、发展农村经济、开发特色产业(10分)。村干部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创办各类实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和群众收入。由乡主要领导根据村干部每月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村干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本村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集体上访、越级上级、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等情况的得10分;村干部矛盾纠纷排查不彻底,导致村民集体在乡政府上访的扣2分,到县级党政机关上访的扣6分,到省、市上访的扣8分;本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3、计划生育工作(5分)。村干部经常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本村月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本村内出现计划外出生的扣2分;村干部对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扣5分。乡镇主要领导可根据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对村干部进行量化计分,在当月考评中,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任务(5分)。村干部积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植树造林、公路建设、劳务技能培训、征兵、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农民实行技术培训、征地拆迁及其他阶段性任务。同时,对村干部年初作出的承诺每月进行跟踪考评。由乡镇主要领导根据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四)村干部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情况,分四项进行考评:

1、村干部配合乡“政务便民服务直通车”工作情况(10分)。村干部积极配合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经常性宣传合作医疗报销、民政救助、土地使用等政策,加大党务、村务公开力度,及时告知群众乡便民服务工作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情况。由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组根据每月驻村服务情况,对村干部进行量化评分。

2、村干部收集群众需办事项情况(10分)。村干部在乡便民服务工作组服务结束后,每周对群众需办事项进行收集,了解掌握民情民意,对收集的事项及时向工作组汇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由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组对村干部收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不及时收集,发生在乡上或县上反映问题,给群众造成损失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服务质量反馈情况(10分)。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组每月驻村服务期间,进村入户了解村干部收集民情、服务群众情况,组织群众代表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对村干部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分。

(五)村干部月考评结果及绩效报酬的发放

1、每月底,乡党委召开村干部月考评专题会议,听取村干部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出勤履职、完成中心工作、开展便民服务等考评得分情况,对村干部月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确定村干部月考评得分,并在各村进行公示。

2、由乡镇党委、政府按照村干部月绩效报酬应发放额度500元,根据村干部月考评情况,按百分制计算,每缺1分扣除绩效报酬5元,折合计算出村干部月绩效报酬实际发放额度,兑现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村干部月考评情况,对村干部绩效报酬扣除的部分,由乡党委、政府年底用于村级奖励,不再返还。

(二)村干部年终考核,由乡党委结合村干部月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情况,对考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给予适当奖励。

(三)村干部免去职务后,基础报酬从免去职务的下月停薪,绩效报酬从当月起停止发放;新上任的村干部,基础报酬当月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发放。

(四)本办法由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村级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村级办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激活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村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拓展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利用村级组织优势,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对村级办公经费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1、购买村级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维护维修、网费、垃圾清除、水电费、取暖费、打印费、报刊征订费等费用支出;

2、召开村支部会、村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费用支出;

3、村干部参加省、市、县有关培训和考察学习,收集群众所办事项并进行民事代办等交通费用支出;

4、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栏制作、宣传费用支出;

5、突发性工作临时支出;

6、其它必要的支出。

二、管理规定

1、村级公用经费各项支出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为准,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开支;

2、经费由乡财政所代管村级账务,统一做账,各村凭有效发票(票据上要有经办人,实行支部书记、主任“双签字”,但超过300元的支出项目必须经过包村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按时到财政所通过财务报销,每半年报销一次;

2、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水电费、宣传费用、报刊杂志订阅等支出费用必须以正规发票为准;

3、交通费需正式发票作为报销凭证,每村每年共计补助不高于600元;

4、村干部按要求到省、市、县级开会、出差及考察学习,严格按正规票据进行报销;

5、支出结算时间以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果有超支项目的开支,一律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跨年度支出;

6、村活动室卫生打扫不纳入支付项目,村干部实行轮班打扫;

7、其它支出由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后,上报乡党委会议审核同意后报销。

三、有关说明

1、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1起执行;

2、本《办法》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