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纪检组长谢丹深入天水、陇南 市县两级院督导调研检察工作

19.03.2018  17:45

      近日,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丹带领第五督导调研组到天水、陇南地区督导调研检察工作。

                  督导调研组先后赴武山县院、秦州区院、麦积区院、天水市院和陇南市院、武都区院、康县院、成县院进行督导调研。督导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干警意见建议、实地查看乡镇检察室等形式开展调研。所到地区市、县院检察长立足本区工作实际,围绕督导调研内容进行了详尽汇报。其他院领导及干部就其在案件办理、司法体制改革、省级财物统管、个人发展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难题提出了问题和建议。督导调研组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对一些问题现场进行答复。         

      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天水、陇南地区有关市、县院的工作汇报后,对天水、陇南检察机关落实省院决策部署、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调研工作,就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督导调研组提出六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系统党的领导。市县两级院党组要始终坚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履行好检察职能。同时,党组成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班子工作能力和决策水平,履行好党组的集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特别是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要做到学思践悟,不断推动和引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二要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民生领域、环保领域以及服务企业等方面开展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把专项摆上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力争做成精品、创出亮点,取得实效。三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充分认识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按照省院和地方党委部署,在方法措施上再细化,积极主动作为,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建立专项斗争办案组织,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托乡镇检察室深入基层农村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拓宽扫黑除恶案件信息来源,对发现的线索,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从快查办一批扫黑除恶类案件,提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影响力。四要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市院可以探索建立全市检察官统一调配机制,临时组成办案组,办理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在本单位内部,入额院领导要根据情况,尽量多办案件,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周期性长的案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尝试探索建立院内统一调配员额检察官机制,跨部门办理案件,解决有的部门案件偏多的问题。另外,要充分调动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干好案件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检察官有更好的精力去办好案件。五要发挥好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要立足检察室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检察室工作的业务范围,找到新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要用好政策,理进一步清思路,贴近基层、贴近民生、把握民意、服务百姓,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层综治等方面多下功夫,用心做实、做细、做精,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转型发展。六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影响,要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建设,加强干警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做好正面引导和教育。同时,结合履行检察职能要求,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提升全体干警的专业素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都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针对如何深入推进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督导调研组认为市县两级院要做好对省院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进行汇报,市院要对基层院党组巡察实现全覆盖,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基层院反馈,向上级院汇报。基层院党组要正确对待上级院的巡视巡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