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创新督查抓落实转变作风促发展
今年以来,七里河区积极适应新常态,不断加强、改进、创新督查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运行过程中不减力、不梗阻、不变调,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有效促进了作风转变、保证了政令畅通,为“创建宜居新环境、打造现代中心区”提供了重要保障。
A
领导重视赋权威,确保督查队伍有动力、有战力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抓督查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支持督查工作,时时想督查、事事用督查,充分信任、充分授权,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整合升格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突破原有督查工作机构设置模式,有效整合优化督查各类资源,积极适应市委督查机制改革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将原来的区委和区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合并重组,组建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按照区委工作部门对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从全区各部门单位先后选调21名“80后”综合素质较高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督查员,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坚力量,具体承办各类督查督办任务,实现了各领域工作的有效结合,提高了督查队伍的整体功能。
拓展督查职能。着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扩大督查范围,凡是事关区域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凡是党委政府议定的重要事项、凡是主要领导作出的明确批示、凡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全部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并探索建立了“1+5X”督查工作体系,即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为统一整体,根据督查的区域和督查的部门单位科学划分为5个督查小组,每个督查小组配备3至4名督查员,实行“定岗、定人、定区域、定部门、定任务”,确保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实现了事事有督查,件件有落实。
改进督查方式。牢固树立科学的督查观,积极改进传统督查方式,坚持分门别类,因事制宜施策,综合运用暗访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抽样督查等方式,不断拓展督查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同时,坚持“督”“研”结合,既督查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基层创造的典型经验,又注重剖析决策落实过程中一些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将基层执行决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反馈,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大范围、高层次、多方位、高质量的服务。截至目前,已形成了37期有分析、有数据、有建议的督查报告。
重视队伍建设。树立“督查员用工作结果说话、工作结果为督查员说话”的用人导向,优先推荐使用督查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励广大督查员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抓督查落实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组织的信任认可,换来自己的成长进步。为此,专门研究制定了《七里河区督查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考核侧重五个方面,实行百分制量化方式进行,其中学习教育占10分,业绩评定占50分,作风纪律占15分,民主测评占15分,奖惩情况占10分,以期全面反应督查员工作实绩。今年,推荐的6名表现突出的干部,全部被区委提拨使用。
B
真督实查敢亮剑,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度、有成效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发扬动真碰硬、真督实查的“钉钉子”精神,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高督查工作的实效性。
围绕全局督大事。结合“工作落实年”行动,紧紧围绕经济指标“三有”、项目建设攻坚、社会治理创新、扶贫开发提升、基层党建深化五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力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在经济指标方面,三季度有7项指标在近郊四区排名第一;在项目建设方面,共实施各类项目280项,累计完成投资192.84亿元,6个市列重大项目完成投资9.3亿元;在社会治理方面,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攻坚行动,实行区委常委包抓责任制和“日通报”制,先后发现问题343个,已整改328个;在扶贫攻坚方面,精心研究制定了《精准扶贫“1+21”工作方案》,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720万元,落实帮扶项目251个,为民帮办实事515件;在基层党建方面,投入800万元,着力打造9个示范社区、6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在6个乡镇15个试点村建立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
关注民生督实事。对省、市、区党委政府承诺的为民兴办实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定工作任务、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工作要求、定完成时限”的“五定”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分解、靠实责任,并建立起全程跟踪、动态督查的工作机制,定期会同责任部门对为民兴办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按期高质量全面完成为民兴办实事。目前已督办完成省、市、区为民兴办实事46件,剩余8件正在有序落实。
聚焦热点督急事。注重发挥网络问政的平台窗口作用,研究制定了《七里河区网民留言和网络舆情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明确承办单位、理顺办理渠道、限定办理时限。坚持及时受理、快速交办、定期督促、限期回复的原则,有据有理有节回复和办理了网民热议网络留言和舆情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人民网网民留言37件,办理回复率达100%;办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舆情信息42件,办理回复率达100%。
落实批示督难事。严格按照“有批必查、有查必果、公正处理、查处彻底、杜绝反复”的原则,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合理分解,专项督查,限期办结,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明确要求报告结果的批示件,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督办完成;对没有明确时限的,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督办完成;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由责任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共督办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153件,回复率达100%。
C
创新考评树导向,确保决策落实有新意、有活力
进一步拓展督查工作内涵和外延,探索建立并实施了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将督查工作与干部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实干的导向树立起来,以严格的督查考评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抓落实,以抓落实的新成果体现转作风的新成效,努力探索形成践行“三严三实”的长效机制。
明确考评主要内容。以责任清单为主要载体,围绕市、区委2015年工作要点,市、区级领导重点工作任务,区委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区委2015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及阶段性、临时性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出1700余项重点工作任务,予以重点督查、重点考核,防止和克服了现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侧重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对随机性、临时性、阶段性、突发性重点难点工作考核缺位的弊端,有利于在急难险重、关键节点中,更全面、更深入地考察甄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落实力和执行力,有利于拓展督查工作的业务面和增强干部考核工作的全面性。
严格考评工作程序。严格把好“及时制发清单、严格督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三个环节,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事项责任清单台账,坚持挂号跟踪、销号核查,并以“一事一档”形式建立重点工作责任事项考核档案,为准确科学评定结果提供客观依据。最终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逐级评价、综合评定。截至目前,已制定下发责任清单1619件,深入现场核查300余次,完成414件,332件已进入销号程序,剩余873件正按规定时限抓紧落实。
创新考评方式方法。本着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专门设计了《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表》,对每项重点工作事项采取逐级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分值要素由“时效分”和“质量分”按照3:7的比例构成,实行“一事项一清单一考核一结果”,通过“看着工作实绩评价”,来消除仅凭印象打分带来的“近因效应”和“晕轮效应”。在此基础上,实行基本基数累计加分的办法,并明确了加分项和扣分项,以此消除考核评价中的“趋中效应”,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客观、更全面、更准确,更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注重考评结果运用。注重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把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绩效部分的40%,通过压力传导推动作风改进、工作落实。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和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不达标”等次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不达标”的,坚决进行组织调整,从而使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让政绩突出者有成就感和荣誉感,不干实事者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D
健全机制促常态,确保督查工作有规矩、有保障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细化规范业务流程,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督查工作机制,确保督查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完善督查内部机制。为促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对原有的督查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简便、易行、实用的原则,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廉政建设、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自身建设、文明礼仪等6个方面的34项制度,并编印成册,真正做到了以制管人、按章理事,保证了各项工作统一、协调、有序和高效运转。
健全督查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制定并坚持落实督查工作分解立项、跟踪督办、复核反馈、通报问责、结果运用等专项制度,形成了“立项—审批—承办—反馈—核查—呈报—续办—通报—归档”工作流程,促进督查工作科学运行。同时,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领导督查、重大事项专报、领导批交办事项周报月结、重点项目定期督办、督查情况通报、督查工作明察暗访等制度,努力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完备、内外衔接、相互印证的督查考核管理制度体系。今年以来,共上报督查报告37期,下发督查通报16期、任务分解38期、督办通知31份,有力促进了重点工作落实。
构建督查联动机制。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行政效能监察、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宣传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督查”工作格局。今年以来,联合区执法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对违法建筑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拆除违法建筑25.9万平方米;联合区文明办、区执法、食药、工商等部门对全区“五城联创”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查扣黑车1502辆,整治流动摊点5万余处,取缔店外经营3.2万余户,整治集贸市场14个,整治河洪道5条,取缔私屠滥宰场所1家,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带来负面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及时向党委提出问责建议,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与承担督查任务的督查人员实行双罚制,形成震慑效力,让广大干部时时有压力感、事事有紧迫感。今年以来,区委根据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议,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的环保、执法、城建等7家单位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由区委主要领导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对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全区上下切实营造了不敢忽视、不敢懈怠、不敢推拖的干事氛围,进一步凝聚了“转作风、提干劲、求实效、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