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了。“暂行规定”分为十条,旨在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被网民简称为“微信十条”。这是我国在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信息化发展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4年是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20年来,中国互联网抓住机遇,快速推进,成果斐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截止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6亿,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80%; 2013年网络购物用户达到3亿,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的报告称:2010年,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只占GDP的3.3%,而2013年已升至4.4%,超过美国、法国、德国,达到全球领先国家的水平。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即时通信服务的发展速度惊人,引人瞩目。比如,腾讯公司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即时通信服务应用程序“微信”,因为其具有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发送等种种优势,更因为其陆续开发的种种服务插件,大受网民好评。据统计,腾讯微信月活跃用户接近4亿,微信公众账号总数580万个,已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信软件。与此同时,还有微米、易信、米聊、陌陌等多个即时通信工具争奇斗艳,国内和海外的注册用户数量可观。
在这样的背景下,“微信十条”的出台必定会引起众多用户的关注。肯定的、支持的声音或者不理解的、质疑的、甚至反对声音的出现,应在意料之中。而社会公众的关注,包括一定范围内的良性争论,应该有助于“微信十条”的落实与执行。
首先必须强调,国家对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是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各国,无不关心互联网安全。作为互联网“老大”的美国,已将网络空间与海洋、陆地、天空、太空相提并论,形成了“网域”的概念,认为“领网”与领海、领土、领空、领天同样属于国家主权领域,在国家间存在着网络战威胁的今天,国家主权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领网的控制上。美国《2010美国国土安全网络与物理基础设施保护法》更是将本国网络安全和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管理职能直接赋予国土安全部。熟悉美剧的网民,对于“国土安全部”这个机构的重要性应当不会陌生;对于美国将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基础设施安全视为国家领土安全,应当细思其深意。
同样,到2014年,全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颁布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德国总理默克尔与法国总统奥朗德探讨建立欧洲独立互联网,拟从战略层面绕开美国以强化数据安全。欧盟三大领导机构明确,计划在2014年底通过欧洲数据保护改革方案。在亚洲,日本已出台《网络安全战略》,明确提出“网络安全立国”。印度则制定了《国家网络安全策略》,目标是“安全可信的计算机环境”。显然,当网络安全已成为国际共识,当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时候,建设坚固可靠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是中国必须作出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