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22.09.2016  22:32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要针对基层工作特点和难点,推动职能下沉、人员力量下沉,建立与基层改革实际需要相匹配的权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孟建柱、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视察指导,对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近年来,司法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积极推进。从2004年开始,先后召开8次司法所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下发6个专门文件,以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司法所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司法所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一是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全国司法所发展到40746个,实现了全国乡镇全覆盖,城市街道以及开发区等区域司法所不断健全。二是司法所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全国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展到12万余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和能力明显提升,涌现出刘玉美、李培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三是司法所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实施“十二五”规划司法所建设项目,设施装备、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所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国司法所基本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五是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司法所干部长期扎根基层,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他们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忠诚履职、服务为民的时代风采,展示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努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司法所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司法所承担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履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重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既是形势任务的需要,也是体现司法所价值所在。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司法所职责,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

  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法治是保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无论是稳增长、促改革,还是保稳定、惠民生,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产生大量的法律需求。司法所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根本职责,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要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帮助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积极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协助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众申办法律援助事项,满腔热情地服务人民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点和重点在基层。司法所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健全完善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指导开展预防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间纠纷和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和登记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要积极组织实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加强教育引导,协助落实社会救助等政策,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努力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司法所要认真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切实承担起辖区内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宣传实效。要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指导村(居)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帮助村(居)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司法所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承担着执法、管理、服务等职责任务,必须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优质服务。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切实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要健全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请示汇报、档案管理、业务用房和设施装备管理等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形成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灵活高效的所务管理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便民服务设施,统一规范使用司法行政徽和司法所标识标牌。要全面实行所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等,使司法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推进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结合司法所工作任务和性质特点,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规范和标准,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具体内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事项。要依法规范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健全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要研究制定司法所管理办法,总结提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成果,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内容,提高司法所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切实抓好司法所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教育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法律、按制度规范开展工作,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创新是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少、任务重。要积极创新司法所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理念创新。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体现价值、推进工作。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坚持服务为本、服务为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司法所工作的根本标准。

  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司法所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就是做群众工作。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更多地运用说服疏导的方式开展工作,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办公,主动深入村(居)社区、工厂车间、田间地头,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开展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多采用符合社情民意、具有教育意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这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平台作用,整合利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业务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大力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从整体上看,司法所科技信息化应用工作还不能适应工作发展需要。要主动适应科技进步和信息网络快速发展新形势,加强统筹规划和投入,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标准体系、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数据资源,实现司法所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将司法所业务工作融入“12348”法律服务平台、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实行所务公开、网上办公。要积极推广运用触屏查询系统、远程探视系统、GPS定位系统以及电子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成果,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做好司法所工作,组织是基础,队伍是关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组织机构,大力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所干部队伍,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队伍保障。

  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要坚持“一乡镇(街道)一所”的司法所设置原则,巩固发展提高乡镇司法所。在乡镇(街道)调整、撤并的地方,要及时调整健全司法所。要把城市街道和开发区等区域司法所建设作为重点,凡是尚未设置的,都要积极争取支持,尽快设置司法所,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组织网络在城市街道和开发区的全覆盖。要积极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采取多种途径,推进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切实落实好中央下达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确保专编专用。积极争取地方事业编制,严格按规定招录、选调司法所工作人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司法所人员力量,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切实提高司法所干部队伍素质。司法所干部队伍是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队伍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成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政法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要大力开展司法所干部队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形式,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强本领。省级和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司法所干部培训规划,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司法所人员培训,保证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员受训。要组织广大司法所干部向李培斌等司法行政基层战线的先进模范学习,争做服务为民、忘我工作、克己奉公的楷模。

  真诚关心爱护司法所干部队伍。司法所干部队伍工作在基层、战斗在第一线,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千方百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司法所干部,推动解决司法所建制级别和司法所干部职级待遇,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制度保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使他们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不断增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司法所工作事关大局、事关全局,做好司法所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把司法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所在,也是重点和难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司法所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始终坚持把司法所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把司法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司法所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要强化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导向,主动围着基层转、盯着基层干,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建立起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基层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新形势下,司法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问题、厘清思路,提高指导和推进司法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分类指导,从本地和工作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司法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研究解决司法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大气力补齐司法所工作中的短板。要发挥好司法所这一司法行政基层平台作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

  要大力宣传表彰司法所工作先进典型。广大司法所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创造了许多宝贵的工作经验,涌现出众多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总结推广司法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和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媒体讲好司法所故事,推动司法所工作深入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责任编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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