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工信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工信函〔2017〕2号
各市州工信委,委各处室、委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贯彻落实工信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
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届九次会议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业、通信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坚持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激发活力,消除障碍。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按照《甘肃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甘肃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
1.加强立法项目的规划。 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注重总结成熟的实践做法,及早谋划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
2.强化立项初审工作。 委各处室(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形成调研报告,对立法必要性、迫切性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进行陈述。委党组会议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修立并重、急需为先”的立法思路,结合立法趋势,审慎筛选。
3.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 按照“相对统一、适度分工”的原则,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参加立法中的重要程序。主要领导参加重大问题的协调。委各业务处室(单位)牵头承担前期调研、起草初稿、组织开展论证、提交委党组会审议等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向省政府提交草案,并做好草案进一步修改、论证和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的各项工作。承担起草工作的处室(单位)要把起草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制定起草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4.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设定一般不超过5年。凡是标注“试行”、“暂行”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关于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的,自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时失效。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起草委各处室(单位)日常清理机制。政策法规处每2年牵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5.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严格遵守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前置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规程。各处室(单位)在起草文件时,要注意甄别是否为长期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必要时应咨询政策法规处。对被确定为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将文件所依据的法律、上级文件等一并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办公室文字审核后,提交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由委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在进行文字审核时,要注意区别是否为规范性文件。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6.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策法规处的政策法规性审核和省法制办的前置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进一步健全委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处室在制定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要组织专家论证,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要经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之前要由委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2.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凡是关系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相关处室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不得提交委领导班子决策。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程序规定,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说明理由、回避、听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立足于行业管理特点,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监督
1.加强提案议案办理 。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党代表提议的办理答复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办理答复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监督。注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党代表提议的办理实效,对于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要切实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解决措施,推动工作的发展。
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按照《中共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问责机制。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结合委门户网站,发挥主任信箱、热线电话、网上问政等监督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水平。完善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涉法共性问题,要及时制作依法行政建议书,指导有关单位、处室予以纠正。积极做好对市州工信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定期业务交流、案件分析和培训制度。
(七)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5次。
2.完善领导干部带头上法制课制度。 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根据国家和省上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就宪法、通用法律、专业法律等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专题讲座二次。
3.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拟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对委拟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测试。每年至少组织全委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测试一次。
4.实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委政策法规处会同人事处、机关党委围绕我省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制定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为机关干部配发法律知识手册或书籍。按照“集中学习保质保量、自学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开展学习活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相关。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2.推进办事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 把公开透明作为全委工作的基本制度,面向社会服务的事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都要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各处室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和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
(九)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成立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由委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具体组织并承担有关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政府检查,每半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每年度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处室、直属单位年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建设各方面,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打造法治政务环境作为事关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细化责任,按步骤、分阶段、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各市州工信委、委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本部门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打造法治政务环境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年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目标责任
建立科学的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将法治机关建设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中,且所占比重不低于10%,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建设法治机关、打造法治政务环境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建设法治机关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确保法治机关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工作影响力。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委干部职工广泛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委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使他们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权力、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和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干部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探索以支撑单位为基础,建立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智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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