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或将取消商品房"限购令" 政策已基本成型

28.08.2014  11:02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随着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取消或局部调整限购政策,兰州市正在酝酿取消房地产全面限购政策。

  据悉,宁夏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宁夏各市、县(区)对居民(含外地居民)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纳税、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这也意味着,此前宁夏唯一的限购城市银川正式取消限购。据记者粗略统计,至此全国46个限购城市中,尚未取消或者松绑限购的城市还有10个。

  近日,兰州坊间也盛传,兰州市也将取消全面限购,8月27日,记者就这一传言向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证实,虽然这里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便透露,但记者从多方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取消全面限购的相关政策也已经基本成型,宣布取消限购政策已是早晚的事。

  2010年7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了“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的“限购令”。同年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中,又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这个“加强版”的限购令让兰州成为当时“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的城市。而时下,随着楼市行情的急转直下,这一执行了4年的限购令或将终结。(记者范海瑞)

   甘肃省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 配建比例由30%调整为10%

  记者8月25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甘肃省将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比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配建比例须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现调整为10%以上。

  同时,甘肃省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省直各部门将简化棚户区改造审批程序。各市州政府要严格审核棚户区改造项目性质、建设内容、投资和贷款额度。对于统计中违规的建筑企业要纳入建筑企业“黑名单”予以处理。 (甘肃日报记者伏润之)

  原文标题:兰州或将取消商品房“限购令

  据多方证实相关政策已基本成型,公布只是早晚的事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4-08/28/content_2859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