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兰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事迹(共计20人,排名不分先后)

10.08.2016  18:39

  助人为乐模范(共5人)

  宋巍 男 生前系甘肃省人民医院医生(城关区)

  宋巍,男,生于1982年1月,群众,生前系甘肃省人民医院医生。

  2016年5月31日,在长海医院进修期间突发脑干出血,于2016年6月15日晚经抢救无效逝世,年仅34岁。宋巍去世后,他的家人强忍悲痛,毅然决定帮他完成最后的心愿——捐献器官拯救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宋巍共捐献了1个肝脏、2个肺脏、2个肾脏、2个角膜和皮肤组织,挽救了4名病患的生命,让2名病患重见光明。

  宋巍用生命诠释着医生的使命,生命结束时仍然在救死扶伤。宋巍的妻子含着泪说:“他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他的天职。虽然他走了,但是捐出器官可以拯救更多病人的生命!他活着时就表达过以后捐献器官救助他人的愿望”。

  宋巍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和“甘肃好医生”称号,同时荣登中国好人榜。

  欧阳兰京 男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班班长(七里河区)

  欧阳兰京,男,生于1956年5月,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班班长。

  欧阳兰京积极投身到献血这一社会公益事业已整整16个年头,期间共计献血总量达17000毫升,相当于将他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换了三遍。他不仅自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还积极向身边的同事宣传无偿献血,并且多次将自己的献血证提供给那些在各科住院手术治疗中急需用血的外地患者无偿使用。他还和老伴商量好了,决定去世之后将身体能用的器官捐献出来提供给急需救治的病患无偿使用。在工作中他能够视病患老弱妇孺如同自己的兄弟姊妹父母亲人一样;把别人对服务的需求当成自己的使命。为了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安全,他在工作岗位上数次被醉酒闹事的人员打伤(左胸第九肋骨折、左耳鼓膜穿孔),但他仍然无怨无悔,他说:“宽容他人,吃亏是福,让爱的力量,道德的力量继续发扬传承。

  欧阳兰京先后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甘肃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银奖、2014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同时荣登中国好人榜。

  魏至荣 男 皋兰县什川镇北庄村村民(皋兰县)

  魏至荣,男,生于1934年6月,群众,小学文化程度,皋兰县什川镇北庄村村民。

  魏至荣老人热爱公益事业,1977年的秋天开始,时年45岁的魏至荣便开始了他后半生的修路史。每天天蒙蒙亮,他便扛着铁锹,背着背篼,拿着锄头,腰间挂着些干粮,出门去修那些泥洼的老路。没有挖掘机,他用铁锹挖,锄头刨,没有运输工具,他就用背驮手搬。39年如一日义务修路,无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还是雪雨冰雹,哪里路不通,哪里的路破了,哪里的渠坏了,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不仅自己掏腰包雇佣别人修路,而且把看管镇政府大门挣来的工资也全部用来接济比自己贫困的人,他还趁老伴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将自己家的猪肉送给贫困户,以至于自己家过年的时候没肉吃,这一送就是10多年。

  魏至荣2015年被评为“甘肃省最美热心公益家庭”,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2016年荣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

  陈守文 男 兰州市西固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退休(西固区)

  陈守文,男,生于1932年5月,中共党员,初小文化程度,兰州市西固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现已退休。

  陈守文发动带领群众成立了柳泉乡书画协会、武术协会、音乐协会、戏曲协会、文艺协会、老龄协会和“世大”文化基金会;筹资建立了柳泉乡文化碑林,义务举办柳泉少年书法学习班;五年时间他为100多名学生免费辅导书法,有3名学生在全国青少年书法比赛中获得优秀奖,共为100多名学生减免培训费近万元。

  2015年5月起,陈守文将自己毕生收藏全部捐献村委会,着手筹建了东坪村非物质综合文化馆,其中脸谱、铁芯子、剪纸、书法、毛主席纪念章等大多部分藏品都为陈守文老先生无偿捐赠。

  陈守文1998年荣获“兰州市首届农民艺术家”称号,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苏彪 男 兰州奔马汽车出租公司驾驶员(兰州市交通委)

  苏彪,男,生于1976年2月,中共党员,兰州奔马汽车出租公司驾驶员。

  苏彪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已5年多,2015年他倡议并组织了50多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了兰州雷锋车队,并担任车队队长。雷锋车队成立以来,组织和参加社会爱心公益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募捐活动达80多次,免费接送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近百余次,向白血病患者,癌症患者组织募捐爱心款达30多万元,免费接送考生近500人次,捡到乘客遗失物品的价值约20多万元,都寻找失主已归还。他组织队员捐助大学生姚婷被重度烧伤的父母,为白血病患者小龙龙献血,为白血病患者肖万科筹到20多万元的救命钱。多次组织雷锋车队去贫困山区看望留守儿童,送校服,学习用具,体育用品。组织安排雷锋车队上门收集爱心物资。他将凡人善举的温暖带给了别人。

  苏彪于2014年荣获兰州市首届“最美驾驶员”的称号,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的称号,2015年荣获“甘肃银行杯·陇原好司机”称号。

  见义勇为模范(共计4人)

  王少华 男 城关区靖远路街道九州大道社区居民(城关区)

  王少华,男,生于1994年6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目前无业。

  2016年5月27日下午4时许,兰州市九州大道洁诚小区上演了让人惊心和感动的一幕。一个2岁男孩从6楼不慎坠下,千钧一发之际,楼下不远处的青年王少华迅速冲了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因为冲击力大,坠楼的孩子和王少华都倒在了地上,王少华因受冲击被砸晕。事发后,住户纷纷拨打120。很快,小孩和王少华被120送到了兰大二院。经检查,小男孩颅内骨折,但生命体征平稳。根据医生建议,王少华在该院急诊科留观。好青年王少华徒手接住了坠落的孩子,而他本人却因此而受伤。

  王少华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同时荣登中国好人榜。

  王世超 男 兰州理工大学退休工人(七里河区)

  王世超,男,生于1954年2月,群众,高中文化程度,兰州理工大学退休工人。

  2015年8月24日,年过六旬的王世超在七里河区黄河大桥西北200米处黄河边游泳,上岸后发现两个年轻人向他招手并喊着有人落水了。王世超毫不犹豫地跳进了黄河,努力寻找了一番后并未发现落水者,上岸观察了下情形随即又跳入河水中,并奋力将落水者带上岸,当时落水者四肢已经僵硬,呼吸也没有了,路人因都没有急救经验,谁都不敢上前,只是帮着拨打“120”。王世超用从电视里学到的心脏复苏、人工呼吸的知识,双手压着落水者的胸腔一下一下地压着,嘴对着嘴进行人工呼吸,终于落水者颤抖着吐出几口水,有了呼吸,王世超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随后“120”急救车到了,王世超看着他安全上了救护车就默默地走了。

  王世超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2016年荣获“甘肃好人”称号。

  李万有 男 永登县通远乡晓林村薛家铺社村民(永登县)

  李万有,男,生于1991年7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永登县通远乡晓林村薛家铺社村民,现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一家纺织公司打工。

  2016年2月9日(农历大年初二)下午3时许,李万有和工友一起去吴江区盛泽镜湖公园游玩,突然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女童在水里扑腾,只见女孩两手来回扑打,已看不到头。湖边七八个小孩都吓坏了,情况十分危急。附近的游客也被这一幕吓得惊慌失措。见此情形,李万有来不及多想,赶紧冲到湖边,顾不得脱下衣服鞋子,一头扎进水里救人。很快,李万有将小孩拉回岸边,孩子救上岸后,随后赶来的小孩的姐姐将落水女孩带走。看着落水的孩子安全离去,全身湿透的李万有骑着自己的电瓶车悄然离去。李万有的英雄事迹被《苏州日报》、苏州电视台、《吴江日报》、吴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李万有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李高云 男 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50路4125号车驾驶员(市交通委)

  李高云,男,生于1979年8月,群众,高中文化程度,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50路4125号车驾驶员。

  2016年3月26日晚8点30分许,李高云驾驶自编4125号50路公交车由西向东行至土门墩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大众帕萨特小轿车起火(甘AOG888),瞬间火势弥漫轿车内,轿车驾驶员站在车旁不知所措,这时驾驶50路路过此地的李高云当机立断,随即停稳车后提上自备灭火器进行施救,成功扑灭了大火,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2015年12月19日13时许,李高云驾驶50路4125号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固天鹅湖什子附近时,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危急情况下,想到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他仍然咬牙坚持将车靠边停稳后才晕倒在方向盘上,保证了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李高云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诚实守信模范(共计3人)

  周启涛 男 甘肃中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安宁区)

  周启涛,男,生于1985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甘肃中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自创立公司之日起,周启涛就秉承诚信经营,铸就品牌企业。为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他的带领下,公司各个部门总是坚持把产品质量放在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位来考虑,周启涛说:“搞企业必须要做到诚信,不能发不义之财,公司的任何产品必须对得起自己的客户”。他建立了完善的产品三包、退货、换货制度,建立了顾客满意度调查制度,自觉广纳顾客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严格的管理赢得了供货商和消费者的信任,甘肃中集集团也连续多年被中国农业银行、兰州银行授予AAA级信用企业;被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多次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获“第二届全国钢铁贸易与物流企业百家诚信企业”、“诚信经营企业”、“中国质量诚信AAAAA级品牌企业”等称号。

  周启涛荣获“2010年度兰州市个体私体协会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张爱萍 女 永登县爱萍商场、爱萍食业总经理(永登县)

  张爱萍,女,生于1962年3月,群众,研究生文化程度,永登县爱萍商场、爱萍食业、爱萍大酒店总经理。

  做事讲诚信,在张爱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爱萍商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商场刚上架一种饮料,有一个顾客买了一瓶饮料后中奖了,奖品是一根冰棍。按照兑奖说明,当时厂家的兑奖地点是在兰州市,超市服务员让这名消费者去兰州兑奖。这名消费者听了后抱怨商场不讲诚信,“就一根冰棍,还要拿到兰州去兑奖?”张爱萍听说后当即给这名消费者道歉,并赔偿一百元,然后与饮料生产厂家联系兑奖的事情。事后她说:“兑奖方式及环节出现问题,不能怪顾客,责任在商场,要言而有信。”商场刚开业时规定,买回去的商品如果不满意无条件退货,一些顾客在其他地方买的商品拿回家不满意,知道爱萍商场可以退货,便拿到爱萍商场来退货,第一年爱萍商场退了15万元的货。因为诚信,张爱萍在商场的经营中损失不低于20万元,爱萍商场为自己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张爱萍先后荣获2001年“全省返乡创业带头人”称号,2003年“兰州市就业与再就业青年创业先进个人”和“第三届兰州市乡镇企业家”称号,2005年“全省再就业明星”称号,2010年“甘肃省首届创业明星”称号,2013年“兰州好人”称号。

  张小兰 女 西固人家小吃街削面馆个体户(西固区)

  张小兰,女,生于1971年6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西固人家小吃街削面馆个体户。

  由于企业改制,她成为一名下岗工人,她的意志没有消沉,凭借自己的努力,开办了一家饭店,如今饭店已成为我市知名度很高的民营饭店。张小兰始终坚持“感恩、责任”的信念,一直把“诚招天下客,誉自信中来”和“天然、安全、健康”作为经营中恪守的标准,始终坚持两条经营之道:一是新鲜采购、卫生加工、安全上桌,将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的理念贯穿到经营中。二是诚信经营,从不坑蒙、欺骗顾客,该上交国家的税费一分不少,能压下的价格一分不增。张小兰的饭店常常有客人遗落物品、钱财,小到一把雨伞,大到几万元现款。每一次,她都会把物品、钱财主动送还给客人。以诚实守信为经营理念,受到了广大顾客及居民的一致好评。

  张小兰2016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敬业奉献模范(共计4人)

  黄跃金 男 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城关区)

  黄跃金,男,生于1965年2月,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近年来他在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暴力性案(事)件中担任主要作战指挥,完成各类急难险重任务400余起;为民服务320余次,资助贫困学生6名。在四川汉旺、青海玉树地震和甘南舟曲执泥石流抢险救灾中,参与救助受伤群众93人,从废墟中救出生命5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查获赃款赃物折价250余万元;安全转移群众2200余人。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赴新疆阿克苏执行反恐维稳任务,抓获暴恐分子、危安人员75人;抓获“1·19”系列杀人案嫌疑人2名;成功处置“2·17”暴恐袭击案,摧毁以阿不力孜·阿布拉为首的59人暴恐团伙。参与处置“3·04”盗枪抢劫杀人案、“5·15”爆炸案、陇南“11·17”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256起;圆满完成了奥运会等233次重大节会活动安保任务,以及中央领导来兰视察等警卫任务100余次。

  2008年被公安部评为“灾区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特警”,2009年、2010年被甘肃省公安厅记二等功2次,2014年荣获“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2014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同时荣登中国好人榜,2015年被甘肃省公安厅记一等功。

  金吉泰 男 榆中县金崖镇金崖村农民作家(榆中县)

  金吉泰,男,生于1933年2月,群众,小学文化程度,榆中县金崖镇金崖村农民作家。

  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金吉泰爱看书爱学习的习惯从小就养成了。10多岁偶然看到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让金吉泰明白农村也是可以当作写作主题的,从此他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为了写作,他每天4点多起床写作,6点多开始下地干活,这样既不耽误农活也不耽误写作。写小说容易,发表却不易。直到1955年,他终于在《甘肃文艺》上发表了一篇短篇小说《特殊使命》,此前他已被拒稿20多次。他相继出版了《小毛驴出国》和《戴金戒指的小猴子》两本童话书,受到老师和学生的热捧。2014年,35万字的长篇小说《农耕图》正式出版,这一年他已经81岁,至此他出版的各类作品集已经达到了10部。

  金吉泰的《金象和象护》荣获第四届全国优秀少儿图书奖,2013年荣获省委、省政府“甘肃省终生艺术成就奖”,2014年3月被命名为首届全国“书香之家”,2016年童话作品《骆驼羔儿》获“春蕾杯”全国首届童话寓言大赛百花奖。

  陆中海 男 榆中县金崖镇陆家崖村卫生室所长(榆中县)

  陆中海,作为一名乡村医生,他以高尚的医德,为村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减免医疗费用近万元。村民陆福良的孩子出生刚2个月,患上了婴幼儿病毒性腹泻,极度严重,去县城和市区大医院又没钱,家长决定放弃救治。他不忍心孩子刚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2个月就失去生命,在孩子身边守护了整整三天三夜,精心救治护理,挽救了小生命。除了日常诊疗工作,他还坚持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群众健康教育活动,以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和防病治病常识。此外,他还几乎天天要为几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诊病、检查,40年来跑遍了村里的每一条山间小道。由于他医德高尚、医术精湛,2005年经县卫生局同意返聘到金崖中心卫生院兼职工作。

  陆中海1993年被卫生部评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2009年被省卫生厅评为“甘肃省首批乡村名老中医”,2013年被市政府评为“兰州市优秀乡村医生”,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王元梅 女 兰州市第十七中学教师(红古区)

  王元梅,女,生于1975年5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兰州市第十七中学教师。

  从教18年,年年任班主任。2001年的一天,早晨起床时,她突然发现自己口眼歪斜,不能言语,经检查她被确诊为左额胶质瘤。手术后3个月,她不顾学校领导和家人朋友的劝阻,拖着并未痊愈的病体,毅然返回了学校。这期间,她不间断的出现左部上下嘴唇麻木,不能言语,她就用手势坚持教学。2009年,她所在的英语教研组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喜获兰州市“劳动先锋号”荣誉称号。她多次承担校级、区级公开课、观摩课教学。在英语教师急缺的情况下,她曾多次带三个班的英语,工作非常辛苦,但她从无怨言。她爱生如子,以身立教,一致赢得学生、家长、校领导的好评。

  王元梅2013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2015年荣获“兰州市骨干教师”称号,2016年荣获“兰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孝老爱亲模范(共计4人)

  陈耕河 男 皋兰县石洞镇丰水村二社村民(皋兰县)

  陈耕河,男,生于1955年11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皋兰县石洞镇丰水村二社村民。

  1987年,陈耕河刚过花甲之年的舅舅不幸去世,舅舅一生无儿无女,年迈的舅母一人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自此,陈耕河毅然挑起了照顾舅母的担子。陈耕河既要照顾母亲,还要照顾舅母,每天都要去舅母家里帮忙干些活,为舅母做顿热饭,还要操心地里的庄稼、忙得不可开交。但就是这样,陈耕河也从未让舅母挨过一次饿、受过一次冻。这么多年来,耿直的陈耕河没有一句怨言、没有一句牢骚,竭力侍候着舅母,用行动实现着自己的承诺。舅母住院,他帮着喂饭、喂药、交医药费,为老人做合理的营养伙食,为让老人不寂寞,心情舒畅,他给老人耐心讲着外面有趣的事情,逗老人开心。如今的舅母,虽已步入耄耋之年,却精神矍铄,心情舒畅。

  陈耕河荣获2016年“兰州好人”称号。

  于文祖 男 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居民(安宁区)

  于文祖,男,生于1970年12月,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居民。

  自2007年以来,于文祖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和不幸,母亲身患重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妻子被查出身患绝症,哥哥不幸去世,弟弟家庭变故陷入困境,自己也查出糖尿病,但是生活的磨难并没有击垮这一家人,反而让他们更加相亲相爱。于文祖体谅兄弟姊妹的难处,承担起母亲所有医治费用的同时,独自担负起照顾、护理母亲的全部责任,大小便的清理、揉肩捶背、洗澡擦身的日常护理都是他亲自动手。为了让母亲呼吸新鲜空气,他买来轮椅推着母亲外出晒太阳。怕母亲生褥疮,他买来气垫床并亲自为母亲做按摩。化疗的痛苦使妻子几乎失去了生活信念,他用真情感动着妻子,陪护妻子治病、养护,鼓励妻子,树立生活信念。在他的精心关怀和照顾下,妻子顽强战胜疾病痛苦,乐观生活,创造了晚期癌症病人生命延续的奇迹。

  于文祖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马荣兰 女 永登县城关镇居民(永登县)

  马荣兰,女,生于1942年6月,群众,小学文化程度,永登县城关镇居民。

  马荣兰的丈夫是一名采矿工人,2003年因工作环境原因患上了严重的肺病,病情越来越重,最终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专人照料。从此,马荣兰开始了对丈夫长达12年的护理,12年来,她对患病的丈夫不离不弃,用自己的真情书写人间真爱。

  同时,马荣兰还默默无闻地照顾着患有智力低下的小叔子林立章已经整整50年了。林立章的智力只相当于四五岁的孩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马荣兰22岁嫁入林家后,便将小叔子林立章带在身边,帮他洗头、洗衣服…如今已经64岁的林立章身体还很健康,而马荣兰却在每天的辛苦中渐渐衰老。她不但对自己的丈夫、孩子、小叔子照顾得无微不至,还把自己的余热都献给了街坊邻里,她勤劳质朴、豁达乐观、坚强不屈、无私奉献,为家庭撑起了一片蓝天,为邻里树立了典范。

  马荣兰2015年荣获“兰州好人”称号。

  张静霞 女 七里河区西站街道武威路社区退休(七里河区)

  张静霞,女,生于1965年8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七里河区西站街道武威路社区退休职工。

  她结婚后于1989年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不幸的是两个女儿均患有先天性脑瘫。女儿患病的这个消息对夫妻俩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也就在此时,他发现丈夫在吸毒,这对他们的小家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丈夫吸毒后根本不管家和孩子,无奈之下的张静霞在孩子一岁半时提出了离婚。离异后,坚强的她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下岗职工微薄的工资对养育两个患病的女儿来说杯水车薪,可是张静霞对一双女儿不离不弃,悉心照顾,任劳任怨。20多年如一日,无微不至的抚养着这对双胞胎女儿,她将中华民族无私奉献的母爱精神演绎得淋漓尽致。

  张静霞2010年荣获兰州市“年度十大好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