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去年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 处分270人
原标题: 兰州市委通报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去年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处分270人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 陈晓强)3月20日,记者从兰州市委了解到,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6日至10月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兰州市进行了巡视。11月1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兰州召开了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大会,就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做了反馈。2015年3月20日,兰州市委就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联系单位:市委常委办,监督电话:0931-8425817,通讯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
去年全市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兰州市调整了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机制。2014年兰州市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2097件,初核739件,同比增长57.9%;查处252件,同比增长20%;处分270人。经调查,反映失实的有1378件。
全面清查规划变更等建设项目
关于市政建设不执行规划、随意变更规划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去年11月底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摸底,目前已完成对涉及规划变更、土地变性、违规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全面清查,并建立了清查目录。
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审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批建不符、违规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单位“先斩后奏”
关于建设项目存在超概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凡是“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有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的超概算问题,一律不拨付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先拆后建”。
房屋征收实行“七公开”
关于拆迁过程中有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房屋拆迁和征收工作中实行阳光操作,在房屋征收现场公开房屋征收调查摸底情况,公开房屋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公开房屋征收公告、公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名单,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公开各种补助及奖励标准,公开分户补偿情况,并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项目开标评标过程无死角音视频监控
关于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实行交易信息公开发布,实行投标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开标评标过程音像资料归档长期保存。
搬至新区的14个单位调整到市区
关于到兰州新区开会成本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运行机制。调整移至新区办公的部分市级单位。移至新区办公的市级单位共有25个,其中整体移至新区办公的单位8个,部分移至新区办公的单位17个。目前已将14个单位调整到市区办公。
所有项目用地均以净地公开出让
关于房地产领域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新调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将土地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由原一名副市长分管分别调整为由三个副市长分管,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和监督,降低决策风险。所有项目用地均以净地公开出让。
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0万平方米
关于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68处重大违法建设进行了规划审查,对33栋违法建设完成主体结构安全质量检测,21家完成消防检测。对近郊四区90家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完成全市高层违法搭建调查摸底,对近郊四区楼顶违建整治工作进行了大检查,重点落实了政府挂牌督办的58件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拆除各类违法建设2058处、50万平方米。
将每年3月份定为全市“无会月”
关于会议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无会周”制度,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市的“无会月”,每月第四周为“无会周”。针对反馈的“政府会议效率不高”的相关问题,每月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
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关于办事难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对行政审批违规、异常问题实时监控,进行预警纠错,43个部门的33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38家单位实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监察系统发送黄牌16件,红牌13件,督办整改问题29件。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对有举报的干部没核查清前一律不考察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不高、征求意见不广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征求意见环节前置,在动议环节就开始征求相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干部调整配备方案。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没有举报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进入考察程序,对有举报反映的,在问题没有核查清楚前,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严格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制度
关于在干部选拔中有打招呼、说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凡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列为考察对象。同时,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全程公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不断加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力度。
重点核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中送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监督力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重点问题,一律立项督促重点查核。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直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