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冬防考核不合格取消环境保护先进评选资格
从9月16日至2015年3月31日冬防期间,兰州市将采取日常督查与定期考核方式,对各县区、部门进行督查考核,以1000分为基数,实行倒扣分制度,其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将作为奖惩的依据。这是9月1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考核方案》中提出的。
以1000分为基数实行倒扣分制度
《督查考核方案》提出,督查考核对象以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和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为重点督查考核对象,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政府及兰州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为全面督查考核对象。
督查考核将从9月16日至2015年3月31日冬防期间,根据各级各部门任务目标及管控责任落实情况,采取日常督查与定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将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总体目标与分项工作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县区考核以1000分为基数,实行倒扣分制度。
督查考核方式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区及各部门冬防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驻区工作组,负责对近郊四区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镇和定远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等区域进行驻区督查考核,对各县区冬防责任落实情况及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考核,每周形成考核意见汇总至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指挥部办公室将各县区空气质量及降尘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其中近郊四区考核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远郊三县一区考核降尘量,对连续三周排名最后一位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对相关县区问责。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日常检查情况及调度落实情况对市直各部门治污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周进行通报。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扣分要严格问责
《方案》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明察与暗访、座谈交流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确保督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需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对不严格履行职责、工作中推诿扯皮、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等问题的单位,以及在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扣分的,要进行严格问责。
据悉,县区政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重点工作任务、环境质量、舆论宣传、保障措施等五大项。部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协调、重点工作两大项。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综合得分901分以上的为优秀、851-900分的为良好、801-850分的为合格,8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冬防结束后,兰州市将按照得分情况对各县区、部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在组织、纪检部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依据。对冬防督查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在冬防结束后20天内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冬防督查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和部门,取消其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评选资格。同时,冬防督查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市环保局暂缓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并在下一年度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
相关新闻:
降水云系渐渐移出兰州气温将回升 最高气温将会反弹至26℃左右
兰州市加大供水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