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部署冬防工作 确保退出全国污染城市行列

18.09.2014  00:15

  9月16日,兰州市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兰州市全面进入“冬防”阶段。今年,兰州市将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据介绍,2014-2015年度冬防工作从2014年9月16日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为期6个半月。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重点管控对象为扬尘、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工业、机动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今年的冬防分为动员实施、严防严控、严控外来沙尘三个阶段。

  此次兰州市的冬防工作督查考核采取“听、查、看、访、办”等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污染物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四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远郊三县一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等7个乡镇的年均降尘量算术平均值。

  同时,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作为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考核指标,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作为市公安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的考核辅助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以及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扣分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或行政、党纪处分。

  具体部署

  动员实施阶段——

  措施一:每周五开展全民大扫除

  即日起到10月31日的动员实施阶段,兰州市将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自9月16日起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同时每周五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在这期间,兰州市还将于9月30日前完成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各完成4个示范区建设任务,西固区完成1个示范区建设任务。示范区内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措施二:对施工扬尘源“一票停工制”

  与此同时将严管严查建筑施工、削(移)山造地、市政工程、拆迁、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源。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严防严控阶段——

  措施一:严控兰石化大火炬排放量

  从11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兰州市将启动冬防工作的严防严控阶段。

  2014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9月16日起对三大电厂、榆中钢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等监管措施。同时,严格限制兰石化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要在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的同时,责令企业对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措施二:烧烤摊点须入店或集中经营

  同时,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大气污染源。严查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严控外来沙尘阶段——

  措施: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

  从2015年3月1日到3月31日是严控外来沙尘阶段,此阶段兰州市将继续开展工业、生活面源、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四大污染源管控。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