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划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 防春节大气污染

07.02.2018  04:52

  

  2月6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刘薛梅 摄

  中新网兰州2月6日电 (记者 刘薛梅)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针对当前民众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相关规定的关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确保不因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近郊四区2018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公告》、《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公告》、《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公告》。

  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邢磊说,2018年春节期间,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8日)、除夕(2月15日)、正月初一至初五(2月16日至2月20日)、正月十五(3月2日),每天从上午七时至晚上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天可以延长到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邢磊发布《关于近郊四区2018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公告》、《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公告》、《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公告》内容。 刘薛梅 摄

  兰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联合发布的以上四区禁止经销、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包括: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禁止放飞孔明灯(许愿灯)等会飘浮的纸制灯笼等。

  邢磊说,1月17日,兰州市安委会重点开展了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的排查。

  截至目前,高新区、西固区等区县共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00余盘(件)。2月5日,由兰州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新区安监局联合行动,查获3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行政拘留1人,公安部门已对该起案件立案。

  2017年,兰州市以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和预防大气污染为目标,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113起,行政拘留20人,罚款38400元,依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720件,全年全市未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未因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兰州市划定了1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自去年起,限放区内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由以往的23天,压减为8天,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也由2015年的258户,持续压减为2018年120户。

  邢磊在发布公告时说,兰州划定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等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确定城关区4个、七里河区1个、西固区1个、安宁区5个地点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