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9.12.2016  14:0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6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公安部党委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中央巡视组向公安部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公安部党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公安部党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政令警令畅通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公安部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和党建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精神,研究贯彻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又多次召开部党委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和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明确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部属各局级单位,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公安部党委专门成立了由郭声琨同志为组长,傅政华、黄明、夏崇源、邓卫平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公安部党委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制定了整改任务台账,建立了对账销号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做到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任务牵头单位紧紧围绕巡视整改总台账,一一对号入座、主动对表定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迅速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了督导机制,制定了具体方案。公安部党委每周召开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问效,采取电话、发函、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滞后单位及时督导督办。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规范。坚持眼睛向内、自我加压,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自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深入清仓起底,着力扩大成果,全面排查、坚决整改在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增强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全力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或修订了131项规章制度,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自觉把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公安中心工作、完成各项安保维稳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把“四个意识”转化为爱党信党护党的实际行动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强。落实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存在薄弱环节,对有的工作统筹不够有力,系统一些干警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明确要求党委同志和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绝对忠诚置于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牢固树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着力解决“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强”问题

1.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公安部直属机关局级单位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细则》,通过召开部局两级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和举办视频培训、专题培训、专家辅导、知识问答测验等形式,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努力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进一步打牢了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先后召开部党委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举办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班,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定性、自觉性。

2.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一是进一步部署开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工作,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化对周永康问题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着力锤炼政治品格、锻造忠诚警魂。二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范言行,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三是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和事。

(二)着力解决“落实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完善传达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健全完善部署推进制度,细化部机关会议和公文起草程序,规范央批件办理流程,进一步压实部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确保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三是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督办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部党委统一领导、督察部门具体实施、各方齐抓共管的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四是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上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部署、重要事项进展、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

2.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及时侦破了一批暴恐极端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案在逃人员。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成功侦破了“克拉币”、“虚拟货币”等一批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全国非法集资及传销案件同比下降11.5%、涉案金额下降25%。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齐下,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01万起,为群众紧急止付挽损48.7亿元。组织开展涉黄赌毒重点地区暗访摸排,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今年以来全国侵财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1%。持续加大打击拐卖犯罪力度,部署13个省区开展打击拐骗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专案集中收网行动,巡视整改以来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743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03名。三是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等制度规范。

3.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步伐。110项公安改革任务已完成53项,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出台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组织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深化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全国公安机关基本落实了警衔津贴新标准,制定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政策和职务序列改革试点配套工资政策。三是深化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提高公安民警能力素质。四是深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认真贯彻国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联合中央编办、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车检驾考制度、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和异地办证、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等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任务取得新的成效。为确保公安改革落地开花结果,组织开展了对全国公安改革第二轮专项督察,并启动了第三方评估前期工作。

(三)着力解决“对有的工作统筹不够有力,系统一些干警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问题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公安部党委议事规则,修订《公安部工作规则》,印发《会议联络工作规章制度汇编》,明确在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调用等事项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制定政策征求意见制度,对拟提请部党委会议和部长办公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事先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2.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规定部党委成员每年要拿出一定时间下基层调研。建立部党委成员调研联系点制度,每人确定一个县级公安机关作为调研联系点,适时蹲点调研指导、解剖麻雀。二是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确立面向基层、强基固本的指导思想,把工作重心和领导精力投向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倾斜基层,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基层警务工作暨110接处警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减轻基层负担进行了部署。三是规范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公安部专项行动管理办法》,着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提升工作统筹能力。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完善信息共享目录和资源共享机制,规范共享数据标准、授权范围、使用方式,统筹规划、统一审批跨部门、跨警种的建设项目,科学研究论证、逐步整合归并,着力打破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十三五”公安信息化顶层设计技术架构》、《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加强涉警舆情引导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专项督察,集中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紧紧抓住现场接处警和执法执勤的关键环节,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对基层一线民警基本执法执勤行为进行了示范培训。深入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制定出台26项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加强了视音频记录资料使用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抓好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公安部党委剖根溯源、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实际,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全面强化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安部直属机关局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健全了党建工作流程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公安部直属机关局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生活、为支部同志上党课、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党内生活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制定实施《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台账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生活的考勤和记录。三是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公安部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积极稳妥推进部机关党支部优化整合。修订《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公安部直属机关临时党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进行了规范。

2.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出台《公安部机关局级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设立及换届选举办法》、《公安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立及换届选举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解决7家单位党建问题,12个单位完成了党组织换届工作,6个单位的换届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完善党员名册、档案等基础资料,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下指导,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督导内容,对各地公安机关“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二)着力解决“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为加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基本制度遵循。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培训班,编写《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学习教育读本》,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征文活动,推动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形势报告、政策教育、理论学习制度,充分依托“警苑心语”微信公众号、各地公安机关公众微信平台和公安民警自媒体平台,组织开展了“为你读党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2.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爱警护警各项工作,着力解决抚恤优待、因公负伤医疗救治、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关民警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警察荣誉仪式制度,研究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细化明确入警、授衔、表彰奖励、从警纪念、退休、牺牲缅怀等仪式程序,进一步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举办首期全国“公安楷模”新闻发布活动,集中报道上海市公安局韦健等5名民警荣获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广泛宣传李钢、高宝来、陈清洲、马长林、程永林、陈晓磐等基层一线民警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了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丰富活跃警营文化生活,组织公安文化基层行文艺小分队赴基层慰问演出,开展第二届公安民警“微信、微博、微电影”三微大赛,有效凝聚了警心、鼓舞了士气。

3.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一是组建督导组分赴13个省区公安机关,集中督导检查基层公安机关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先后暗访检查247个基层公安机关和窗口单位,走访31位基层群众和389名基层民警。二是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查纠整改监督执行不力等问题822件次、追责处理152人、批评教育285人。三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处理违纪党员干部67人。

(三)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尚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1.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守干部工作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规范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招录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职数空缺和岗位职责专业要求进行招录。

2.加强干部考察审核把关。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突出基层导向,修订《公安部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工作办法》,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特别是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的基层单位锻炼。二是强化干部任前审核监督。综合运用纪检、督察、审计、巡视、信访等工作信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事项“凡提必核”、纪检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研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公安部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三是制定出台《公安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防“带病提拔”。

3.深入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严格整改个别边检总站违规设置助理问题,相关部属院校停止配备非领导职务人员,坚决解决部属事业单位超职数超机构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对违反干部选用规定的相关单位进行倒查处理,责令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4.全面清理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研究制定《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管理暂行办法》、《部属社会团体、基金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免去超过70周岁退休领导干部兼任的所有社团职务,违规在企业兼职的干部不再兼任企业职务。

5.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研究制定《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试行)》,对长期在同一岗位、同一单位特别是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等关键重要岗位任职的部分局处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6.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公安部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政工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警种不得对下提出对口设立机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地方机构设置。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不动摇,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逐级弱化,监督执纪存在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一些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的问题,公安部党委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着力创新思路理念、完善制度机制、丰富方法手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一)着力解决“主体责任逐级弱化,监督执纪存在短板”问题

1.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修订完善《公安部直属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检查考评办法》,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进一步加大对各分管部门、警种的严管力度,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抓严管、决不护短。二是对部直属机关内设纪检组织建设和工作现状进行调查梳理,制定出台《公安部直属机关处分处级以下党员干部批准权限的规定》、《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立案调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工作程序和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三是组织开展部属局级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和廉政风险集中排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

2.强化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选取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摄制《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观看讨论。建立公安部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展示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例,组织部机关全体民警参观接受教育,产生了强烈的震慑遏制和警示效应。二是严格重点管理。对部机关和直属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廉政情况活页册档案,动态掌握领导干部任免审批、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廉政信息等“活情况”。加大对京外部属单位管理监督力度,强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常态化监督措施,加强经常性审计、巡视工作,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3.强化监督执纪能力建设。组织召开部直属机关纪检负责人座谈会,认真查摆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修订完善落实监督责任考评办法,切实加大对直属机关纪检机构纪律审查情况的业务指导检查力度。举办部直属机关纪检负责人培训班,有计划地安排内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检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巡视和纪律审查工作,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

(二)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问题

1.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报告审查制度,严格按标准调配使用公务用车。加强部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建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监督举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范落实到位。

2.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组织部属事业单位对2014年以来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查实的资金来源违规项目,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坚决予以纠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薪酬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了工资福利发放和预算财经管理纪律。

3.严防违规收取礼品礼金行为。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报送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教育整改情况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确保每名党员干部都受到教育、受到警醒,自觉抵制违规收取礼品礼金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填报《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排查登记表》,全面梳理排查违规收取礼品礼金行为和隐患节点。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检查,及时对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教育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着力解决“一些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问题

1.加强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管理。深刻汲取近年来一些干部违纪违法教训,将部直属机关掌握刑事司法、行政管理权力和承担人财物管理职能的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部机关信息化项目统一审核、归口管理,强化纪检、财务、采购、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在廉洁方面发生问题。

2.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定《基建项目工作规程》《基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建项目合同签订办法》,健全廉政风险和年度财务检查制度,增加重大工程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书等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重大项目审计。

五、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公安部党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高扬党的理想信念旗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固本培元,着力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切实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听招呼。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风险诱惑面前头脑清醒、保持定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不守党的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各项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作用”活动,从根源上彻底肃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响,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过硬队伍。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着力把巡视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坚决采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实。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五)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好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坚持把深化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突出防控风险、维护稳定这一主责,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扎扎实实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确保全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聚焦激发活力、服务发展这一主题,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各项举措优先往前推进,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紧扣创新引领、改革驱动这一主线,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力争在一些带有标志性、引领性意义的重大改革项目上取得新进展。抓住提升能力、补齐短板这一关键,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2389;邮政信箱: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巡视整改办,邮编100741;电子邮箱:http://www.12389.gov.cn/。

                                    中共公安部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