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和吸烟现象共存

27.05.2014  19:44

    5月20日是兰州控烟执法的第二天,记者跟随由市政府牵头,兰州市控烟办具体组织的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六部门控烟联合执法人员,来到了七里河区和城关区,对部分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做了宣传、监督和引导。截至当日下午6时,督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6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口头警告经营场所10处。

    当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来到西站小学,在校园内,记者看到“您已进入无烟校园,本校园内所有室内及室外区域都禁止吸烟”的警示牌。该校的禁烟监督员表示:“不管是校内教职工还是校外人员,一有吸烟现象,我们都会主动劝阻。”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敦煌路的黄记煌三汁焖锅店,店内的餐桌上不但摆放有烟具,而且还没有“禁止吸烟”的标识。执法人员询问一名服务员“你们店里可以抽烟吗?”这名店员竟然回答“我们这里可以吸烟。”经过一番宣传,最后,执法人员对这家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3天内整改。

    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位于西津东路某酒店大厅内,看见一位客人点燃了香烟,但并没有人出来劝阻。其行政部经理解释说:“对于吸烟的客人,我们经常劝阻,还做了劝阻记录,但他们人数太多,有时候难免会出现劝阻不到位的情形。”之后,执法人员在无烟楼层随机抽查了几间客房,发现在客房内没有禁烟标识,烟味浓重,同时设有烟灰缸。

    在七里河区妇幼保健站、七里河区卫生局、七里河小学,执法人员看不到吸烟者、烟头和烟具,也没有闻到浑浊的烟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和学校能把禁烟工作落实好,不光是因为这里来往的大多数是妇女儿童、学生,同时还跟医院和学校对内部人员和外部吸烟者的劝阻到位,以及与人们的意识有关。

    下午,执法人员又来到了城关区,对那些禁烟工作不到位、不合理的酒店,以及各类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商场、各类体育场馆等场所进行了纠正,有的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