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兰: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到位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到位
——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5日)
张晓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在刚才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王三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以上率下、综合施策,着力推动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形成了“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办法、健全机制制度,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执纪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年来,在中央、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下,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党规党纪管住大多数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五个必须”要求,严格防止“七个有之”现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党组织及时传达中央关于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
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省委、省纪委及时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省纪委班子成员到14个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单位开展宣讲40余场次,3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集中教育。组织全省分层分级开展专题宣讲400余场,近40万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依托“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纪检监察干部讲坛”等平台,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和省市县乡纪检干部举办专题讲座。在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进行深度报道、深入解读,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辅导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两部法规,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省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纪律审查和查纠“四风”问题情况,对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我省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典型案件和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作了分类剖析。对305名新任省管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269名新任省管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加强甘肃廉政网建设,开通客户端,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第一时间发布纪律审查信息,网站点击量795万次。举办首届“陇原清风”微电影、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在全省开展廉政文化巡演,传播廉政文化正能量。
坚持抓早抓小。制定实施《甘肃省省管干部谈话办法》,确定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告诫整改、鼓励鞭策等方面的谈话内容,加强对省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省委主要领导谈话约谈干部153人次,省纪委主要领导谈话约谈干部172人次。省纪委规范谈话约谈工作,制作约谈文书,严格约谈程序,并设立约谈室,增强了谈话约谈的严肃性,省纪委班子成员共约谈领导干部380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开展谈话函询1106人、诫勉谈话779人。
(二)坚持抓巩固深化拓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压力传导。对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担任考核组组长的省领导通过参加述职述廉大会、单独约谈“一把手”、集体约谈班子成员、指导民主生活会、反馈考核结果等形式,既交任务、压担子,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以及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通报》精神,提醒、警示各级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印发《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等制度。深入开展调研督查、专项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全面推行“三述”制度。扎实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省委召开2次“三述”大会,听取20名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三述”报告,对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测评。市县和省直部门单位全面开展“三述”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履责和自律意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省纪委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办法》,对61起履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全省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3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0人、县处级干部107人、乡科级干部295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政策落实和重大事故事件中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直接查处和督办问责255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坚持抓机制制度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推进市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市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调整后内设机构在10-14个之间,力量进一步向主业主责集中。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深入开展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在甘肃省省级机关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的工作方案》,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新设3家派驻机构,调整了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4家派驻机构。印发《关于加强市(州)纪委派驻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州)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设置方式、编制职数、监督对象、统一管理、干部选配、组织领导、报批事项等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规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名考察。研究制定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管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4个《提名考察办法》,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对39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了提名考察。规范市(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程序,研究批复19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事宜。
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常委会、省委“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具体部署。省委新成立3个巡视组,面向省属国有骨干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省委8个巡视组共开展3轮常规巡视、4轮专项巡视,共巡视11个市(州)、44个县(市、区)、16个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和事业单位,突出“四个着力”,发现并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已移送问题线索275件,立案148件、初核90件、谈话函询88人、组织处理17人,震慑作用进一步显现。目前已完成对市(州)、县(市、区)、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巡视的全覆盖。延伸巡视链条,在14个市州和25个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强化对基层的巡察监督。各市州、省直部门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和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力量,建立巡察组,围绕遵守党的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向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灵活开展巡察,发现和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坚持查纠“四风”常态化,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严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在全省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纠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省纪委建立典型问题线索直查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制度,直接核查典型问题202起,督办问题线索475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消费发票进行“大起底”,运用大数据分析筛查发票记录近80万条,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4起,处理12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5人。省纪委23次通报曝光162起典型问题,各市州各部门319次通报曝光605起典型问题。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精准扶贫、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等7个重点领域和环节,持续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纪委对5120件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分析、评估筛选,分两批对188件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移交督办。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998件,党纪处分1361人,政纪处分230人,组织处理203人,移送司法机关170人。
(五)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强化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纪律处分后及时将涉嫌犯罪的1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处罚后将634人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协调,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将7名涉嫌腐败案件的外逃人员纳入“猎狐行动”缉捕对象,对2名外逃人员发出红色通缉令,追回外逃人员2名。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都用纪律规范来对照、用纪律语言来描述,改进完善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突出违反纪律的情形与事实及处理意见。省纪委对已经核实的反映省管干部的问题进行梳理,要求有关党组织和个人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共谈话函询254人;立案审查省管干部41人、是2014年的2.9倍,已审结的33人中,作出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的24人、占72.7%,作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9人、占27.3%,其中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肃查处了酒钢集团原董事长冯杰、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兰州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万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副巡视员卢旺存等严重违纪问题。
推进基层纪检机构监督执纪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基层纪检机构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的途径和办法,通过建立纪律审查协作区、设立片区纪工委、实行交叉办案和提级办案等方式,不断提高执纪工作实效,基层纪检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数量逐年上升,“零办案”或纪律审查数偏少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变。2015年全省乡镇纪委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831件、立案836件、党纪政纪处分1062人,分别比2014年增长174.1%、100.5%、99.6%。
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5918件次,同比增长92.2%,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23079件次,同比增长7.9%;处置线索11648件;立案3945件,增长47.6%;结案3755件,增长47.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1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193人),增长33.3%。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41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483件、渎职侵权案件115件。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辅导、学习研讨等方式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查找整改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办案设备不足等实际困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省纪委机关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依托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培训118个班次、1212人,换届以来对市县乡纪委书记的培训达到了全覆盖,对市县两级纪委班子成员的培训达到了93%。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开展双联工作,选派一批干部到联系县、村挂职锻炼,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中锤炼作风、提升素质。
强化内部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市县纪委和省直派驻机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库,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开列负面清单,严明审查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查处、不护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17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党委层面看: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还没有完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有的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向基层末梢贯通的“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有的采取的方法措施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结合实际不够紧密,聚焦问题不够精准;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求不够全面,没有做到抓谋划与抓具体并重、提要求与促落实并重、作部署与常督查并重。从纪委层面看:有的对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大案、轻小错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有的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持续有力,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没有做到持之以恒;有的基层纪检机构工作仍然薄弱,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党员干部层面看:有的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没有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有的缺乏政治警觉性和政治敏锐性,存在惯性思维;有的对从严管党治党的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有的宗旨意识淡薄,滥用手中权力搞不正之风,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不提醒、不制止、不纠正,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是各级党组织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五点工作体会”,即“尊崇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这是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五点工作体会”所蕴含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见诸行动。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各级纪委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规党纪权威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去警戒。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查处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传播或发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违背中央政策和要求的言论等问题,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已经实施。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两部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标准、把牢纪律底线;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委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体现严明纪律、纪在法前的要求,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巩固市、县和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严格落实“三述”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通过问责强化担当。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级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准确把握派驻监督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的实质,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派驻机构要坚守职责担当,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从问题线索抓起,延伸监督触角,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必须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纪检组组长要忠诚履行职责,聚精会神抓主业,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各市州要积极创新派驻机构设置方式,加强统一管理,有序推进派驻全覆盖。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下级纪委落实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上级纪委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防止“只报不管”。
(三)强化巡视巡察震慑遏制作用
积极创新巡视监督方法。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制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实现巡视全覆盖。要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加快巡视节奏,创新巡视方法,提升巡视效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继续推进巡察探索实践。加强对市州和省直部门巡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借鉴运用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市县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机构、下属单位的巡察监督,及时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
切实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巡视的权威性来自于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的威慑力在于对发现的问题从不放过。严格执行巡视情况汇报、巡视问题反馈、巡视整改结果通报等制度,加强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听取每轮巡察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巡视组、巡察组代表党组织反馈意见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视巡察的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视组或巡察组的工作,对反馈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针对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
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必须坚持坚持再坚持,对“四风”问题一抓到底、严防死守、一寸不让。要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积极探索发现和防范的新办法新举措,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绝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强化源头治理,继续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宣传推介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的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以良好的党风引领社会风尚。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五)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线索移送、办理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要严明审查纪律,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要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要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的措施,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靠实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要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增强服务群众和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坚决纠正态度生硬、与民争利等现象。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落实城乡低保、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惠民政策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建立健全重点问题线索直查、督办机制,定期梳理评估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加大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力度,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七)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推进职责聚焦再聚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全面履行职责。市州纪委要在巩固“三转”成果基础上,加强对县级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工作的领导,督促县级纪委密切联系实际,转变理念思路,紧盯主业主责,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
做好换届工作,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精神,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进一步优化地方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的作用,加强巡视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狠抓作风转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整改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切实做到对基层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要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坚持严字当头,做到打铁自身硬。纪律检查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领导干部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督促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率先守纪、依规执纪的意识。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干部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规党纪任务艰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12:07 29.01.2016 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