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不力追究

28.01.2016  11:52

  中国兰州网1月28日消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过去一年,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安徽省制定实施“两个责任”考核、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主体责任约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并对8起被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规定要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全省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共查处问题12012起,处理11386人(次)。

  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向省委办公厅等6个单位新派驻纪检组,重新设立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共归口监督37个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关于省辖市、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建立省辖市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2015年,对市县、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共108个地方和单位进行四轮巡视,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537条。组织部门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38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5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169名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