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副厅长蔡林峥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的讲话

21.07.2015  12:26

 

  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 的讲话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蔡林峥 (2015年7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暨现场观摩交流会,这次会议是根据刘伟平省长、李荣灿副省长、郝远副省长的要求召开的,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对平凉市近年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尤其是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现场观摩;二是通报今年全省建设领域循环经济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执法督查情况及市政公用行业各领域工作情况,总结上半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三是全省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总结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借鉴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上台阶。这次会议得到了平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午我们已经进行了现场观摩。刚才通报了相关督查情况、做了相关工作安排;平凉市、白银市、金昌市及平凉海螺公司做了交流发言,工作各具特色,对各地具有启发和借鉴作用;以上几位同志的发言和工作安排我都同意。希望参会代表会后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消化、吸收。下面,我就做好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 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完善措施,加大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省政府随之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省人大颁布了《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省建设厅发布了《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作为甘肃省地方标准,省建设厅上半年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通知》、《关于创新全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安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开展重点督查。2015年6月开展了全省建设领域循环经济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执法督查,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进行;三是加强综合管廊建设。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申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并多次与建设部沟通、协调,通过省建设厅、财政厅、白银市委、市政府等部门的努力,白银市最终从130多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全国10个试点城市行列。未来三年,白银市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四是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制定了《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普查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各类综合管廊,为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同时也是城市安全保障的重大举措;五是建立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库。切实加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项目产业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共申报项目4107个,涉及总投资7102.6亿元,建成后在产能增加的同时将会产生1023.7亿元的年销售收入及72.7亿元的年税收,截止目前已开工实施1200个项目,投资约1800亿;六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了对污水、垃圾等市政公用行业的投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上半年,全省16个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了94.95%、83.48%、85%、63%;全省65个县城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了89.83%、52.99%、61.39%、60.87%。全省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 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 二是 城市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如供水水质监测指标不足、燃气安全、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等; 三是 城市管理经费不足,制约着城市管理和养护水平的提高; 四是 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落后,分散建设的问题仍未根本扭转; 五是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欠账太多、筹措困难。面对当前形势,我们必须客观看待,辩证认识,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在城市建设新常态下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发展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之根本,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生产、生活的最基本的承载体。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不仅能够提高城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还能够吸纳更多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从而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国民经济若干产业,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左右,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拉动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燃气热力、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既关乎城市功能改善,又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在改善人居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思路,把握重点,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全省新型城镇化3年试点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着力实施循环经济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三方面工作,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新型城镇化试点为抓手加快项目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项目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试点工作要在项目支撑方面狠下功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求,要进一步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项目产业推进。 一是 要探索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模式,统筹做好试点县、镇建设项目从谋划、储备到项目竣工投入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 要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的分析,以利于对投资运行情况的分析和投资结构的调整,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促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 做好项目的分解落实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按照项目职能划分,将项目分解到省直各部门及市、县政府,由各部门、各政府落实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全省上下联动,共同协作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以项目为载体,以项目促发展,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抓落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着力抓好三方面专项工作 1 、扎实推进循环经济有关工作。 今年是我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收官之年,也是全省全面完成循环经济总体目标任务、接受国家验收的关键一年,对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有明确指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解目标,做好最后冲刺,全省建设系统要将循环经济工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 切实履职履责,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兰州市、陇南市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争取到2015年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接近省政府制定的目标,各地在年底向省建设厅报送各自再生水设施回收处理能力和实际再生水利用率两个指标; 二是 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着力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和“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三是 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及资源化产品示范项目建设的支持,并尽快落实应承担的配套资金。 2 、确保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安全。首先是供水水质安全。 城市供水水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安全,保障供水安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重要性,按“合理引导、加强管理、保障水质”的原则,抢抓国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努力提升城市供水管理水平,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各地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部门责任,和水利、环保等部门分清权责、各负其责。 一是 加强对源水水质、城市供水水质和水压等相关指标的日常监督检查,从根源上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二是 加强对供水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饮用水源地、供水管网等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下发执法建议书,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 要加大对供水行业的资金投入,用于供水处理设施及老化管网的改造; 四是 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检测设备,逐步分期建立地域中心实验室,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水质指标检测能力。 其次是确保城市燃气运营安全。 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者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燃气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责任,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经营者、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全社会积极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在上半年的督查中,我们也将燃气安全作为重点督查。 还要 确保城市道路和桥梁等市政设施安全。 各地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组织力量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桥梁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排查险情。省建设厅也在去年安排了300万的检测费。要完善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和应急预案,将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要做好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推进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是保持市容整洁、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条件。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在确保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水泥厂协同处理、焚烧处理等多种处理模式,到201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提高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二是 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兰州市、白银市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体系,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同时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废品收购点,规范分类标志,根据本地垃圾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分类方法,制定分类指南,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基础设施建设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左右,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拉动投资,这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决策部署的题中之义。当前要更加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投资力度。 要以城市基础建设项目为重点,积极申请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二是推进建设进度。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节点控制和督促指导,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领域 。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四是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我们要抓住此次机遇,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相结合,完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矛盾是融资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积极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 积极推广PPP模式。各地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推出一批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 规范特许经营。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约束内容,明确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要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违反合同的惩戒手段以及退出时的托管措施; 三是 完善价格机制。完善供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建立市政公用产品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促进资源节约。 (二)进一步推进专项规划实施 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先导,是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蓝图。 一是 要加快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遵循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律,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科学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注重各类专项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 二是 要严格规划实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水系蓝线管理办法。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规定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城市基础设施预留的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 三是 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定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纠正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并把专项规划实施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定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对违规变更规划的进行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导考核 各地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一定要依法依规实施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个别地区由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厂,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一要 健全考核机制。各地要争取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用足用好城镇化考核等手段,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监督制约作用; 二要 严格督查制度。要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本地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对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网改造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对造成市政设施运行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同志们,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庆阳市院为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庆阳市院干警前往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正在住院治疗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某现场发放救助金1.检察
甘肃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示范培训班圆满举办
    为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业务能力和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