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环保局深入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4.10.2014  20:02

近日,陇南市环保局纪检组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与,进一步安排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系列文章既广泛宣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传递了工作要求,也深刻阐述和解读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精神实质,对于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局系统全体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和市委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勇气,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评工作和效能风暴行动,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 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全面传达学习系列文章,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形势的认识,把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 狠抓廉政教育,强化风险防控。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 三是 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压力传导。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职责、任务措施和规章制度,积极构建任务明确、履职有责、问责有据的主体责任体系,形成上级带动下级、逐级传导压力的良好机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互促共进。 四是 实施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规定,突出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消费、公车派遣等审批制度,采取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方式及时将风险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