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

05.05.2015  17:53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建设厅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整改工作“两方案一计划”,明确了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同时结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厅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挂帅,带头整改,主动摸清底数、定制路数、精准发力,以“稳准狠”的决心和力度,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厅党组其他成员积极带头,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融进去,紧扣时间节点,不满足于“过得去”,更强调“过得硬”,做到真转、真改、彻底改,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针对《省建设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34个突出问题和19条整改措施,厅党组各成员逐项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设定完成时限,认真做好整改,目前8项限时整改的内容全部完成,其余11项需要长期整改的内容也在按计划实施;针对在《省建设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7项整治任务,2项已经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其余5项需要长期整治的问题,也都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持续推进;针对《省建设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确定的3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7项规章制度,新制订了21项内部规章制度,还有2项正在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并全面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废止规范性文件36件;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建立四项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了以“三个方案、三个办法、两套表格、一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制。 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宗旨意识常抓不懈。 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提出活动阶段性成果虽然明显,但不能有“过关思想”,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服务群众,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固化、转化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2014年厅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12次,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厅系统123名处级干部到省委党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督促指导厅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克服群众路线过关了事的苗头和倾向,切实把宗旨意识、作风建设与重点工作推进密切联系起来。 (二)注重责任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省建设厅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明确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负责,各相关处室为责任单位,并制定了具体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业行为的硬标准,努力在抓长、抓常、抓细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发展实践活动成果。去年,厅路线办多次就《整改落实方案》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回头看”;9月份,重点就我厅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民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向省委组织部长吴德刚同志作了汇报,得到了一定的肯定。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领导小组,建立廉情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廉情分析。二是建立了主体责任落实约谈制度,厅主要领导已经分别约谈3家厅属企业、4家事业单位、6个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三是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四是通过厅内网短信平台,向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重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五是结合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由厅领导分别带队到分管的处室、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六是不定期组织抽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的规定,在全厅已经形成了务实勤俭、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指导,推动建设系统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省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建设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厅党组书记杨咏中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对兰州、武威、金昌、嘉峪关、定西、陇南等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进行了专题辅导。一方面坚持带着问题下去,认真梳理省建设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总结归纳属于行业监管和建设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市州进行座谈和交流,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一方面坚持带着问题回来,认真听取并带回各市州意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再三“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去年12月中旬,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了一次为期1个半月,以“人民群众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阳光行动”,着力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行路难和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安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点热点问题。目前“阳光行动”正在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 (五)积极落实巡视意见,抓紧建立“四个机制” 3月28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建设厅进行了巡视,提出建立“风险岗位分类监管防控机制、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机制、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要求,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省建设厅党组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研究落实整改任务。目前,初步建立了以“三个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重点岗位三级监管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基层机制实施方案)、三个办法(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驻厅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两套表格(主体责任分解表,重点风险岗位三级监管防控一览表)、一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制。 二、 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方面 研究制定《省建设厅党组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厅领导定期走访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在增强服务观念和提升服务水平上做出表率,厅党组书记每年在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骨干企业中联系不少于1户,分管厅领导要分别联系1户,及时了解企业的服务需求;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联系企业不少于2次,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厅领导原则上每月到厅直属联系单位走访调研不少于一次,每季度专门听取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到市州(县区)建设、规划、房管等对口基层部门走访调研不少于一次,以项目现场考察、督导查访、个人面谈或集体座谈等形式,着重了解业务工作、基层党建、廉政防控、职工生活、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内容,解决基层切实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资质审查审批方面 充分利用省政府政务大厅的窗口平台,将全部行业资质审查审批项目通过省政府政务大厅统一接件受理,公开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和办理结果。目前我厅保留的行业资质审查审批事项共9项,审查审批事项实行内部联审(专业性强的行业采取业务处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邀请服务对象参加会议,参与审定,一律不收取费用,办结时限也由20日压缩到14日。 (三)进一步理顺协学会工作方面 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和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对兼任2个以上社团领导职务、超过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任职超过两届、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四种类型的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进行清理,并对兼职期间履职情况、领取薪酬和报销工作费用等进行规范。厅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切实做好被清理老同志的思想工作。督促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协会、学会组织培训过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厅党组决定由厅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厅系统的培训工作,并牵头进行调查、统计、归类,研究制定统一开展培训工作的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规范收费。制定《省建设厅协学会监管办法》规范协学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由厅计财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参加组成工作组,限期到10月底,督促指导各协学会工作,尤其是规范财务工作;各协学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向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监督。 (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方面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基本实现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执行统一政策,同时不断督促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快基层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网上缴存、贷款申请、贷款偿还等业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群众反映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营业厅面积小、条件差,服务网点少的问题,完成了安宁业务受理大厅的建设工作,正在加快筹建西固、东岗和城关业务受理大厅。安宁业务受理大厅面积为3000㎡,其中住房公积金业务对外服务面积达1600㎡,设置了四十个对外服务窗口,并协调引进了七家受委托银行、房产交易中心和置业担保公司等单位驻点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理顺业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基本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高效的“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理”。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 在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通过明确保障标准和条件,强化分配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轮候制度,注重廉政风险防范等有效措施,努力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一是狠抓分配准入关口。依据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和总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主要参考指标,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坚持房源公开、过程公开,摇号分配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复核程序。二是健全退出机制。通过定期入户调查、社区和邻居访问、审核家庭信息等方式,随时掌握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退出管理程序。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坚持从流程、制度、体制上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在准入环节,以制止骗购骗租和变相福利分房为重点;在运营环节,以纠正违规转租、转借、恶意欠租、违规上市交易为重点。四是加强对滥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检查,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持续发展。 (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方面 针对群众反映在物业管理上指导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加大行业指导力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制定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禁止以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等手段强迫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相关费用和承担损耗费用。从2014年起,新建住宅小区分别按照不低于建设总建筑面积4‰和1‰的比例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最低不能低于100平方米和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位于地面以上,并设有一站式物业服务大厅。 三、适应新要求,认真抓好规划编制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任务 (一)以新型城镇化试点为抓手,狠抓规划编制方面 1、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思路,从全局谋划富民兴陇大业,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确定从2014年到2016年底,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15个县(市)和30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并从统筹城乡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生产力布局、统筹社会公共服务、统筹国土资源、统筹环境保护等6个方面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敦煌市开展多规合一的试点工作。 2、加快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完成《甘肃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上报国务院审批;编制完成《甘肃省省域城镇风貌体系规划》;指导兰州等地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对天祝县等规划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进行技术援助。 3、全面推进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规划评估与备案制度。建立了规划督察员制度,启动了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完成了天水、酒泉等15个城市的规划督察工作。 (二)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民生安全方面 1、建立民生安全长效机制。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民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把关系民生安全的各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协调解决难题,相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二是着力强化全过程监管。针对供水、供热、燃气安全工作点多、面广、链条长的特点,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生产加工、管道输送、末端检测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努力使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着力推进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有力带动和促进供水、供热、燃气安全的各项工作。四是着力夯实监管基础。加大民生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效率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2、落实措施,抓好民生安全重点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强化责任。先后制定下发《甘肃省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甘肃省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先后开展了城市供水水质督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市政管网大检查。8月4日至15日对全省14个市州的59个县(区)进行了城市基础设施工作执法督察,采取一事一督办的方式,跟踪问题解决进度,落实解决方案。三是制定修订各项应急预案。先后制定包括《甘肃省建设厅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在内的7个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3、积极应对突发事件。4月11日兰州市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省建设厅城市供水系统Ⅰ级应急响应,全面展开各项处置工作,尽早恢复城市安全供水。4月14日,兰州市全面解除应急状态后,为保障全省城市供水安全,及时转发了建设部专家组的有关建议,要求全省各地完善水质监测制度、加强设施巡检维护、做好设施调度运行、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信息发布、制定保障供水安全的永久措施等工作。截止目前,兰威水务集团3#、4#自流沟的管道敷设工作已全面完成。 四、切实转变作风,加快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整治文山会海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报备审批制度,确定每月第二周为厅内“无会周”,除省上四大班子和建设部安排的有关紧要事项可召开会议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另行安排会议。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除涉及研究部署全省建设系统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不得超过半天。三是控制发文数量,在近两年发文平均数的基础上,2014年发文总量减少10%。除保留“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报”外,其他各类简报一律取消。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 一是在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等8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建立完善投诉渠道,接受群众投诉意见,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效能投诉,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领导督办,立查快办、及时处理。三是对全厅各重要岗位的行政职权列出了权力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监管,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整治公款吃喝等方面。 一是认真执行中办、国办相继出台的条例和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出台了厅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务活动经费审核审批、报销管理、监督检查及问责等机制,着力规范出差、会议、接待等公务支出。二是集中整治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上的“节日腐败”。每逢节日前夕,下发有关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禁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和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年货节礼 。三是进一步强化厅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管理。研究制定了加强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报销制度,加强支出项目的管理,有效的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度,厅本级“三公”经费核定预算为223.45万元,截止目前,实际发生161.09万元,减少62.36万元,降低27.91%。四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今年3月,我厅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8月,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四是在厅系统240名干部中,全面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并分别与6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 (四)整治超标配车、多占办公用房方面。 一是切实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对原有的《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日常养护和有关纪律,不断加大对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监管力度,开通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我厅公务用车管理不松散、使用不变通。从今年7月份开始,厅机关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已经全部收回,由厅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二是严格执行有关办公用房配备标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集中清理工作,我厅从厅长到一般科员,都没有超标准办公用房。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持续抓好整改长期任务 对照省建设厅《整改方案》所列的19项任务,有11项属于长期整改的工作;《制度建设计划》中,尚在完善中的制度2项。 (一)已经初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需要抓好落实的任务有5项。 主要包括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加强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抓好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抓好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这5项任务,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需要持续抓好落实。 (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作为新整改任务的2项。 即狠抓规划编制执行和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既需要关注广大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又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创新。 (三)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的4项。 主要包括强化党员干部的勤俭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加强队伍监管锻造一流干部队伍、激发系统干部做事创业精神、加大依法执法行政力度规范和用好执法权等4项工作,涉及党建工作、干部管理、依法行政等3个方面。党建工作方面,厅党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厅属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意见》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从组织建设入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做到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全覆盖。干部管理工作方面,按照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定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则》,制定了《省建设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和厅党组“三上三下”酝酿考察机制,严格纪实动议、民主推荐、谈话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有关程序,认真落实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依法行政方面,对职能范围内原来保留行政审批事项,从设立的依据、办理要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优化和再造了行政审批流程,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9项;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项,备案管理1项,新增加行政许可项目1项,办理时限均压缩为14个工作日;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公众办事。同时,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报审,制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标准。 (四)尚在完善中的制度2项。 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创建优质工程和标准化工地的激励机制》已经完成了初稿,国家住建部正在研究出台此方面的改革措施,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即可作出相应修改完善。 六、多措并举,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一)公开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在全面树立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即知即改,并就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强化公积金管理、规范物业管理等4项整改任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与去年12月,在甘肃日报公布了整改结果。 (二)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 去年9月和12月,按照省委路线办和厅党组的部署,重点围绕整改工作认识是否到位、整改任务是否落实、制度机制是否建立、正风肃纪是否严格等内容进行了“回头看”,有力的促进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坚持上下联动,确保整改整体推进。 按照省委的部署,省建设厅党组在督促厅属单位持续开展整改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建设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厅党组书记杨咏中亲自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进行了专题辅导。 (四)优化调整机构,确保整改工作持续进行。 厅党组按照省委路线办的安排部署,保留了厅路线办,调整了部分工作人员,由纪检组长单广宁任主任,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继续开展整改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省建设厅党组十分重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整改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达到了砥砺品质、改进作风、抵制四风、提升能力的目的;省建设厅的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了整改落实的预期目标。但同时,也存在整改措施不够细、针对性不强,部分制度还没有达到群众的期望,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松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 下一步,省建设厅将继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殷殷教导,全力以赴继续打好“三大战”。一是围绕整改任务和重点工作,继续把群众是否真正满意作为标杆,打好攻坚战。一方面围绕新型城镇化主线,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从大处着眼,为富民兴陇大业整体工作添砖加瓦;另一方面围绕改进作风总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从小处着手,着力把行业管理部门打造成一个公共服务部门。二是围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以从严治党为目的,打好持久战。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细化干部人事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作风建设。三是不断适应新常态要求,以群众路线成果拓展为核心,打好整体战。适时把活动成果、活动要求转变到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上。       中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5年1月18日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庆阳市院为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庆阳市院干警前往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正在住院治疗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某现场发放救助金1.检察
甘肃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示范培训班圆满举办
    为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业务能力和综检察
省院开展刑检业务专题调研督导活动
    为认真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