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20.08.2015  12:44

  原标题: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徐麟辉

  农民合作社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民合作社,扩大农户间的合作与联合,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体系,可以有效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服务,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可以大大提高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和竞争能力,是组织和服务农民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扶贫对象产业发展与市场连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是加快全省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形成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中提出,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生产标准制定、种畜种苗统供、疫病统防统治、农业机械使用、技术信息服务、农业品牌打造、融资增信等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

  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方面的作用,根据各地的优势特色产业,从产、加、销、服务等各个环节,引导扶持农民组建和发展合作社。

  农牧部门要做好服务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章程,健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同时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使基层干部、帮扶工作队员和农民群众了解熟悉农民合作社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熟悉办理合作社的条件、程序和运行机制等,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运行机制,帮助农民依法申请设立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帮助指导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和网上销售等对接服务,促进农产品销售。

  增强农民合作社自我发展的能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扶贫资金、金融贷款要投入支持,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合作社,用现代管理方式完善合作社,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合作社,用新型职业农民充实合作社,使合作社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身经济实力。

  要积极引导帮助合作社注册商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合作社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合作社要指导农户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农业生产,按标准组织开展储藏加工,严格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

  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在人才。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重点围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素质提升,着力培养一批合作社领军人才。发挥基层农技员和退休农村干部的优势,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创办合作社;利用大学生村官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知识面广的特长,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创办合作社;引进和培育一批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支持他们经营合作社。

  (作者系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