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12.10.2016  05:37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科技创新大全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此方案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和《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实施的。

方案》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协同联动、机制创新、聚焦产业”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升,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培育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个、专业化众创空间100个,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200名,全省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200亿元,转化1000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方案》面向“十三五”时期部署了包括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促进科技成果培育和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型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驱动引领优势等9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各市州、各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千军万马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方案增加了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驱动引领优势、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应用等内容,体现了甘肃地方特色。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定位和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科技部门、行业部门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完善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要加强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明确主体责任和落实成效,加大对行动方案的执行力度,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水平,为全省经济转型跨越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