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户外大屏突放不雅画面

05.09.2014  01:25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于永昭通讯员王斌文/图)9月4日下午3时40分许,兰州体育馆上方的电子大屏幕上突然弹出不雅画面,内容粗俗不堪入目,将东方红广场上的群众以及周围汽车上的人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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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大屏突然播放不雅画面

    当天下午,王女士坐在东方红广场上的椅子上聊天,此时广场上人流很多。突然周围的一些人群纷纷指着兰州体育馆上的大屏幕偷笑起来。她顺着人群观看的方向看去,体育馆大门上方的大屏幕居然出现了裸体女人。“平日里,大屏幕上应该播放的是广告或者新闻节目啊,怎么会有裸体出现呢?是太过于裸露的广告吗?”王女士还以为是广告画面出现了问题。但是当她仔细一看却发现,画面中不仅仅是裸体女人,还有不雅画面,内容粗俗不堪入目。紧接着,大屏幕上不时弹出电脑桌面的操作界面以及QQ聊天界面,聊天的内容也清晰可见。

    大屏幕上突然出现的不正常画面立刻引起广场上的人群驻足观看,很多人指指点点捂着嘴笑,也有一些年轻女士不好意思抬头看,只好低头快速通过。广场上地域开阔,大屏幕上的画面在很远的地方也看得很清楚,马路上很多汽车司机也发现了大屏幕上的奇怪画面,尤其是一些公交车上的乘客发现后伸出头来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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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主动找到体育馆制止

    王女士说,大屏幕上播放的不堪入目的画面和聊天界面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

    “一定是电子屏幕的电脑操作员将自己后台的操作连接到了大屏幕上。如果没人制止,或许会一直持续下去。”王女士随后决定上前去阻止这一行为。

    她来到了兰州体育馆,一楼的工作人员告诉了她电子大屏幕的电脑操作室。王女士敲门进去后,一位男子坐在电脑前显得有些慌乱。“小伙子,外面的大屏幕播放着什么你知道吗?不堪入目啊。”电脑操作员却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啊?没播什么啊!

    王女士随后从兰州体育馆走了出来,当她再看电子大屏幕时,大屏幕上播出的节目已经恢复正常,没有了不堪入目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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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馆领导:立即调查

    当天下午5时30分许,记者与兰州体育馆的田馆长取得了联系。听完记者的描述后,田馆长很吃惊,他表示会立即调查此事。

    在公共场所播放淫秽画面和照片是一种严重的公共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新进展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5日

   兰州晚报讯(记者罗嫣)9月4日下午15时许,兰州体育馆电子屏突然播放了数秒不雅内容,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体育馆电子屏是由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赁兰州体育馆门头,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经营,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用,主要用于公益广告和部分商业品牌宣传。本次事件发生时,电子屏操作人员在点击QQ界面后弹出了不雅画面,时间大约为15秒。事件发生后,体育馆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控制操作室及操作员王某,并切断电源,同时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现场取证后将操作员王某依法传讯,目前已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同时鉴于该操作员王某无主观恶意,依法从轻处罚:拘留15日,罚款3000元。

    兰州体育馆在事情发生后,立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深刻剖析事情发生的原因,提高思想认识。虽然该电子屏的管理及使用不是体育馆,但监管的责任并未完全尽到,主观上对电子屏幕的社会作用有所忽视,思想麻痹、重视不够。在此,兰州体育馆向兰州市民深表歉意,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同时,对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严正警告,无限期停播整顿,直至市民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