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01.06.2016  11:55

 

 

甘建函〔2016〕188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6〕34号)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2016〕4号)的有关精神,现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局面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各方增强防范意识,为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负责部门,指定活动联络员,保证活动经费,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紧密围绕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通过单位领导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属地企业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及政策

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要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安。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力度,明确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做到“三个深入”,即深入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工程项目现场,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让安全发展观念,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生产意识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

1.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日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发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传媒的作用,提高宣传报道的时效性,拓展覆盖面。

2.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和本行业企业观看省安委会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3.组织安排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演练,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统筹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要协同推进,稳步开展,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六)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整体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二是鼓励企业采用体验式培训等新模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果,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是组织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指导手册》的宣传和发放工作,指导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七)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对企业所有施工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加强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和企业的督查;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严厉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并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八)加强活动督导,做好总结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监督检查和层级指导,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要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和实施情况汇总表报送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邵旭辉

联系电话:电话0931-8463500(兼传真)

           

      附件: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是        □否

对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制作活动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数量

        部(张)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设专版专栏        

发放宣传材料        

设置展板、标语等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举办演讲比赛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        

受教育         人次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举办培训讲座        

举办竞赛        

举办展览        

举办其他活动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派出检查组        

检查企业        

检查项目        

发现违法违规行位        

发现隐患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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