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平: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

09.06.2015  12:01

 

4月30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安排部署我省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他强调,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政务环境,更好地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刘伟平指出,近年来,我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当前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各级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

刘伟平强调,一要着力推动依法决策,切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特别重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二要着力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提高法规和制度建设质量。加快完善立法机制,明确立法权限、程序。探索多元化的立法起草机制,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使立法过程成为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惠泽民生的过程。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倾向,确保法规的公平公正。对接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瞄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快规章制度的清理,保证制度体系的时效性和适用性。三要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内容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原则上要逐步实现大多数执法权属地化管理。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执法活动提供准确依据,从制度和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现象。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四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打造阳光政府。抓好权责清单、财政资金专项管理清单、精准扶贫清单的梳理、审核、发布和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府管理自上而下的“自我革命”。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与群众天天打交道或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制度、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全部公开。五要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红头文件”监管,逐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专门监督,加大对矿产资源配置、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惠农政策、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六要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社会基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使其成为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中坚力量。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七要着力健全保障机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加强考核管理,提升依法行政考核在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中的所占比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副省长、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世忠,省政府秘书长、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生桢参加会议。(记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