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学生弑母案昨日开审

12.11.2014  19:21

  原标题:“会宁高三学生锤杀亲娘”追踪

  ——会宁学生弑母案昨日开审

  被告人司某

   中国甘肃网11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万盈 文/图) 今年3月12日清晨,白银市会宁县发生一起高三学生在租房中手持铁锤和小刀将陪读母亲残忍杀害的家庭惨剧。本报于3月15日A11版、3月27日AA06版、10月11日A14版先后以《会宁高三学生锤杀亲娘》、《年仅19岁的高三生为何残忍弑母》、《弑母学生:“对不起”的人里没有母亲》为题,对此案案情、嫌疑人司某的作案时心理以及案后心理状态做了跟踪报道,引起了全国近百家主流媒体网站的转载,同时也引发了上万名读者和网友对于时下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以及如何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的热议。

  11月1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当身穿看守所囚服的被告人司某被带上法庭时,庄严肃穆的法庭气氛并没有让司某这个不到20岁的小伙感到多么压抑和沉重。和当初作案后在公安机关交代,以及在看守所内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样,司某依然表现出少有的淡然和冷静。亲人之中,也仅有他一个姑姑前来旁听。

  白银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司某因家庭琐事对其母张某心怀怨恨,遂产生了杀死张某的想法。2014年3月12日5时40分,在会宁县会师镇开发区四中东侧瑞金路旁一出租房内,被告人司某与其母再次发生争吵,司某即持铁锤在其母头部猛砸数下。其母倒地后,司某在其母头部套上塑料编织袋,又持刀朝对方颈部连戳数下,致其母当场死亡,后离开现场。经鉴定,死者张某系头部受金属类钝性工具突然反复性作用致颅脑重创,合并颈部单刃钝器的多次刺击大血管破裂,失血性、创伤性休克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司某因家庭琐事,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司某及其辩护人对其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其辩护人也仅对司某没有精神疾病的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同时向法庭宣读了司某的爷爷、奶奶关于请求法庭能够对司某予以轻判的谈话记录。庭审中,司某表现的十分“平静”。在最后陈述环节中,他有些淡然地说,“我错了,我很后悔”。当记者后来追问“今天庭审你爷爷、奶奶和爸爸怎么没有来”时,司某答道,“我不愿让他们来。爷爷和奶奶病着,我怕他们来了看到我伤心,影响身体。”“那假如妈妈还在世,你想对妈妈说些什么?”司某“……”

  整个庭审到11点30分许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